2024年上年度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半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7-02 09:07 信息来源: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290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大队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部省、益阳市、沅江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禁捕抓亮点法制宣传抓特色、执法办案抓重点、执法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渔政亮剑”、长江江豚保护、网围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秸秆禁烧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筑牢政治忠诚淬炼执法铁军一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大队认真筹划,制定了《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多种形式执法培训,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守护一湖碧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全面深化支部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律上会研究表决,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利用植树节、专项行动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初心、践使命,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战线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三是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采取自学加集中学习的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筑牢铁的纪律。四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今年以来通过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化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春季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执法检查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通过宣传车(船)载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有效宣传《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秸秆禁烧、禁捕退捕、农资打假等政策,共悬挂横幅40余条、张贴标语800余张、宣传资料8000多份在江豚出没得重点水域设置永久性标识牌5处,设置永久性禁捕宣传标识牌50余处、微信公众号更新19期、短信平台向全市相关用户群送禁捕宣传短信1次,长江大保护、蓝天保卫战、农业投入品安全消费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禁捕方面是细化方案。出台《中国渔政亮剑2024元江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沅江市2024年国有天然水域防“网围”反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沅江市长江江豚遇险应急救助工作方案》等文件,确保禁捕退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持续围绕“四清四无”禁捕工作目标,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长江江豚保护行动”、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防网围反弹专项整治行动和常态化禁捕巡查共出动公安、农业、交通等执法人员10271人次、执法船艇1638艘次、执法车辆1566台次。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8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刑拘4起(5人),行政处罚4起(6人)。没收并放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227.66公斤。清剿地龙网等渔具2520条,收缴“三无”船舶38艘,劝退垂钓人员1711人次,收缴违规垂钓人员钓竿153根,电捕工具2套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向好,向稳发展。三是全面规范垂钓管理。结合《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经多次论证、调研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后出台了《沅江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明确了我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主要政策法律依据、管理原则、管理对象、禁钓区、可钓区的划分、部门责任、处罚措施等并结合渔政亮剑行动开展垂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全市人民对禁钓管理的理解和支持。有效管控好垂钓的疏于堵,保障洞庭湖“十年禁渔”落到实处,同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休闲垂钓权利。四是加强天然水域的监管力度。根据《沅江市2024年国有天然水域防“网围”反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是发动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围网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网围所在水域、位置(四至经纬度坐标)、所属乡镇、类型、面积,围网长度、承包合同解除等情况,截止目前垸内外共排查清理地笼网、拉拉毫、丝网等渔具2655条(主要集中在乡镇沟港渠道)、布围2处(内湖);二是集中清理切底拆除,根据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从快从严的要求,迅速对存在的网围进行清理拆除,截止目前清缴、销毁地笼网拉拉毫、丝网等渔具2655条,清理布围2处三是“回头看”和常态化监管。重点检查出现网围区域清理整治工作是否反弹,是否存在“漏网之鱼”,强化日常监管和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开展网围检查巡查,做到网围整治不反弹、见实效。

禁烧方面:沅江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禁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秸秆焚烧行为明显减少,全市上半年没有发现卫星火点,铁塔火点发现19处(经现场确认焚烧祭品3处、焚烧杂草9处、禁烧垃圾2处、焚烧秸秆5处)。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与责任分解到位。市、镇、村三级均成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沅江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沅农办发〔2024〕11号)、2024年沅江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考核办法》沅农办发〔2024〕12号)和《沅江市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做到了责任分工到位、职能职责到人,同时完善了巡查督查制度、特别管控制度、部门联动机制、工作通报制度、“黑名单”制度、考核奖惩办法等等。工作推进落到了实处。长效机制已逐步形成。指挥部在油菜阶段召开专题推进部署会议,制定了《油菜收割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开展了油菜收割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二是多措并举,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我市围绕秸秆原料化、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等领域,共培育市场化主体14家,建立秸秆收储运站点12处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典型代表有冯鑫水稻专业合作社、湖南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目前由属地镇(街道、中心)督促收割机手一律加装碎草机和北斗系统方可下田作业的工作已全面开展,截至6月10日全市域范围内收割机保有量共2014台,能正常作业的1012收割机加装碎草装置1000台,加装北斗终端879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对消化农作物秸秆将是一个质的效应,同时秸秆用作发电燃料也在不断探索运行三是加强督导巡查。上半年禁烧办在二个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项督查期间共发放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资料 5728份,张贴禁烧标语、悬挂禁烧横幅 690条,出动宣传车128台次,出动督查巡查车137台次、宣传督查巡查人员1150人次。

农资打假方面:深入辖区内主要农资市场和重点乡镇,对种子市场“两证两帐一票”、种子标签、种子来源、品种审定编号和适应推广区域、种子经营备案书登记情况、种子审定推广,对农药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购货发票、农药台账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共查农资门店575个次,检查品种400个,执法人员重点对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货渠道、产品质量、进货台账等进行仔细检查,并对销售的农药、种子化肥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抽样12批次、种子抽样15批次、共检查35家农资经营户的化肥、农膜,对农药、除草剂等通过上网进行标签比对,查看是否为假冒伪劣产品。对种子包装不规范、未按规定备案和未按规定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24家农资经营单位责令进行了整改截至日前对无证经营主体立案查处2起。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

兽药、饲料执法方面:一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半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执法车辆 93车次,对全市14个乡镇的110余家兽药经营门店、32家饲料经营门店以及1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检查。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经营假劣兽药、假冒生物制剂(“非洲猪瘟疫苗”),仔细核查购销台账是否完善,认真核查药物饲料添加剂仓库。在此期间,协调处理水产养殖事故纠纷 3 起,现场责令改正 5 起,立案调查 2 起,同时成功为养殖户挽回经济损失 0.4 万余元。二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宣传。在全市110家兽药经营门店、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显眼处张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宣传海报170余份,与各兽药经营门店负责人签订《兽药经营承诺书》110余张,要求经营企业负责人完善购销台账记录,并免费发放兽药销售台账记录本和兽药进货台账记录本,大大提高了兽药门店从业者与养殖户(消费者)兽药经营、使用的安全意识和水平,确保兽药质量安全和经营秩序。三是开展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依据省、市文件要求,对我市兽药经营门店、养殖场、户展开了一次拉网式排查。首先,构建了畜禽养殖用药追溯制度,强化了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药品使用合规、合理。其次,切实加强了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核兽药生产企业资质,并定期进行抽检,有力保障了市场上兽药质量安全。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我市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用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向广大养殖户广泛普及正确的用药知识,提醒他们合理使用药物,高度注重兽药安全。同时,大力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屠宰卫监执法方面:一是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执法巡查力度。强化湖南兴潮食品公司屠宰场检疫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病死生猪入场,严格屠宰质量安全全流程监管,确保市场供应猪肉质量安全,采取定期与突击相结合的执法办法,对湖南兴潮食品公司屠宰场进行了18次执法巡查,召集屠宰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召开座谈会2次,对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场地卫生、安全生产等严格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从源头上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二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乱宰违法行为。2024年上半年,大队采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办法,联合市监、公安部门,切实精准打击私屠乱宰。根据举报线索,打击私屠乱宰突击执法行动2次;对各乡镇私屠乱宰常态化执法巡查7次,做到了每月1次打击私屠乱宰执法行动。三是严厉整肃生猪及产品非法调运行为。2024年上半年,在打击生猪及产品非法调运上,大队加强与乡镇、市监部门执法联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查证“三票(检验检疫证、产品合格证、产品附着检疫小票)二章(检疫验讫章、产品合格章)一报告(非瘟报告单)”。在市场执法巡查上,城区市场做到一周一巡查 ,乡镇市场做到二周一巡查,严格规范了生猪及产品调运市场秩序;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大队切实开展了全市大小冷冻库冷冻产品大清查,检查了城区、乡镇冷冻库40多家,查处非法调运生猪产品2起,已移交市监部门处理,现场责令改正违规行为4起。四是严格落实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严格要求湖南兴潮食品公司屠宰场及乡镇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及生产标识牌,落实国家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流程。对湖南兴潮食品公司屠宰场、天心种业公司以及有关畜禽养殖场所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专项执法督查,检查生产主体20多家,并对我市无害化收集中心实行了不定期执法监管,坚决杜绝病死生猪、禽类乱抛乱弃,流入消费市场的行为五是严格规范活禽交易及宰杀行为。为严防禽流感的输入与发生,大队利用节假日开展对全市城区、乡镇集贸市场执法巡查,规范活禽进货渠道和活禽宰杀行为。上半年来,对市区农贸市场禽类专项执法巡查2次,乡镇集贸市场执法巡查1次,严查活禽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活禽当街宰杀行为,严厉整顿禽类供应市场唯利是图、非法调运、不规范宰杀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打造规范执法队伍

一是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清单,迅速出台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确保整改效力。二是坚持执行案卷号申请制度,加强立案编号管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落细行刑衔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沅江市渔政执法规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细则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严把立案查处关。建立了符合本地区域特点的行刑双向衔接工作制度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对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定期检查和指导并设立了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重点联系单位,促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断迈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全覆盖方面。沅江市地处洞庭湖腹地,接纳湘资沅澧四水,点多面广线长,且多湖州和苇山,一是个别禁捕水域还存在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行为,且非法捕捞形式多样更加隐秘科技含量更高,打击整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全市14个镇(街道、中心)近500家农资经营门店,经营农药品种“多、乱、杂”流动销售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力量不能保证监管区域和时间全覆盖。三是智慧渔政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升级,智能识别、算法模型库还需进一步充实,网格化模块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系统还需进一步融合、简化。夜间实战化应用还需进一步增强,建议增加夜间补光效果和红外热成像。四是秸秆禁烧屡禁不止。尽管在油菜收割期间实现了火点“零”发生,客观上讲是因天气季节所致,秸秆焚烧的时间和空间受限,所以早中晚稻禁烧工作任重道远。

2、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能力方面。当前,由于大队性质未定,导致无法向社会招聘,大队干部职工年龄老化。人员编制的问题,执法人员身份与执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差异,很多工作人员并不具备执法资格,这就导致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农业综合执法是一种行政行为,只有国家相关机关人员才有资格进行执法,而且这种权利并不能委托给其他人。但是在我大队只有少数几个人具有公务员编制,剩下的大部分都是事业编制,在执法过程中不具备形成强执法的权利。内设机构业务很难安排人员承担,不得不从局事业单位借用事业人员到大队混编顶岗。事业单位因专业技术、退伍安置、编制属性等原因也一定程序存在混编混岗情况,很难做到编岗相适。

3、执法监管方面。自机构改革,执法职能整合,我市农业执法涵盖领域多,执法人员大部分都是非法律专业对农业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处理案件能力有所欠缺,秸秆禁烧执法执法主体及适用法律法规已界定,但在执法队伍配备、规范程序完善、执行对象制约、执法经费,农户受传统习惯影响等等因素影响,禁烧执法工作难度较大。

4、执法经费保障方面。目前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虽然对执法经费保障问题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但各项执法经费还有缺口。

下步工作安排及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法规入脑入心。

充分运用村村响、微信短信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通过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达成以案促改的效果。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查办一起,震慑一方。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重源头管理,重点对销售假劣种子、农药、兽药、不合格农产品、饲料及非法渔具特别是电捕鱼器具的监管和执法;二是积极联动属地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一线防洪大堤沿线的巡查监管,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三是配合属地镇(街道、中心)加强退捕渔民的宣传监管,坚决杜绝退捕渔民利用非法渔具私自下湖作业力争通过查办一批案件,达到震慑一方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巡查督查,确保监管不空挡,打击快、准、狠。一是禁捕退捕办牵头联合督查室、纪委监委,不定期、不定区域开展禁捕、禁烧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通报全市;二是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交通、水利、湿地等执法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露头就打、严打重处,非法渔具一律没收,涉案人员一律拘留,工作责任一律倒查,形成高压、严打、震慑非法捕捞的氛围;三是属地镇(街道、中心)对重点村组、重点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查处到位。

)进一步规范垂钓管理,确保我市禁捕水域垂钓正规、有序。根据沅江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发动并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执法打击行动严厉打击一人多杆、单线多钩、泥鳅党”、锚鱼、钓获物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使用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垂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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