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半年度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部省、益阳市、沅江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禁捕抓亮点、法制宣传抓特色、执法办案抓重点、执法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渔政亮剑”、“农资打假”秸秆禁烧等一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3月全国十年禁渔“三年强基础”现场推进会在沅江市召开。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筑牢政治忠诚,淬炼执法铁军。一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交流学习的方式,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组织全体干职工收看全国两会现场直播,印发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本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全面加强支部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一律上会研究表决。三是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采取以会带训,邀请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以案促改会议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长和部分执法骨干参加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并完成渔政执法能力线上培训,选派精干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
意识。今年以来,我大队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春季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执法检查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车(船)载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有效宣传《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禁捕、农资打假等各项政策。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辆460台次,共发放《长江保护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4000多份,发放法律宣传手册600本、张贴宣传标语6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8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4块,在重要码头和交通要道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全天候的标语滚动宣传,在电视、报纸和新媒体共发布信息和文章14篇,大队公众号发表工作动态20期。为7100多名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和政策知晓率,长江大保护、蓝天保卫战、农业投入品安全消费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三)加强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禁捕方面: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持续围绕“四清四无”禁捕工作目标出台了《中国渔政亮剑2023沅江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禁捕巡查共出动公安、农业、交通等执法人员10870人次、执法船艇1595艘次、执法车辆1235台次。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4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刑拘20起(38人),行政处罚4起(4人)。没收并放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529.72公斤。清剿地龙网等渔具378条,收缴“三无”船舶49艘,劝退垂钓人员4319人次,收缴违规垂钓人员钓竿269根,电捕工具10套。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向好,向稳发展。
禁烧方面:一是沅江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下市、镇、村三级均成立了专门机构,制订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了责任分工到位、职能职责到人,同时完善了巡查督查制度、特别管控制度、部门联动机制、工作通报制度、“黑名单”制度、考核奖惩办法等截至目前全市上半年发现卫星共15处,其中已被上级确认焚烧火点1处,疑似14处(焚烧祭品1处,湖洲湿地芦苇火点12处,湖洲湿地未发现焚烧痕迹1处)。二是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高。我市围绕秸秆原料化、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和基料化等领域,共培育市场化主体13家,建立了秸秆收储运站点12处,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典型代表有冯鑫水稻专业合作社、湖南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目前由属地镇(街道、中心)督促收割机手一律加装碎草机和北斗系统方可下田作业的工作已全面开展,截至6月10日全市域范围内收割机保有量共3772台,能正常作业的1861市台收割机加装碎草装置1680台,加装北斗终端879台,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对消化农作物秸秆将是一个质的效应,同时秸秆用作发电燃料也在不断探索运行中。
农业投入品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2023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湘剑护农”行动方案》的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了《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春季农资市场整治方案》,深入辖区内主要农资市场和重点乡镇,对种子市场“两证两帐一票”、种子标签、种子来源、品种审定编号和适应推广区域、种子经营备案书登记情况、种子审定推广,对农药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购货发票、农药台账等内容进行了认真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执法车辆80台次,共查农资门店175个次,检查品种400个,执法人员重点对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货渠道、产品质量、进货台账等进行仔细检查,并对销售的农药、种子、化肥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抽样2批次、种子抽样15批次、共检查35家农资经营户的化肥、农膜,对农药、除草剂等通过上网进行标签比对,查看是否为假冒伪劣产品。对种子包装不规范、未按规定备案和未按规定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的24家农资经营单位责令进行了整改,对销售假劣农资的经营主体立案调查4起。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
屠宰卫监执法方面:一是动物检疫监管方面强化湖南兴潮食品屠宰场检疫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提升驻场检疫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把好检疫“三关”(入场查验、宰前检疫、同步检疫),坚决杜绝病害生猪入场,确保市场供应猪肉质量安全;严格督导各乡镇产地检验检疫,对动物检疫A证的发放,采取申报制度领用票证,实行专人出证管理,建立健全票证管理清单,杜绝各乡镇产地检疫出现隔山开证、弄虚作假等不规范现象。半年来,驻兴潮食品屠宰场检疫组检疫用于屠宰生猪13.58万头,检疫热鲜肉3927.95吨,电子出证3.66万张;检疫活鸡26.39万只,牛羊101头,乡镇产地检疫出证2104单;兴潮屠宰场瘦肉精抽检2250批次,非洲猪瘟抽检1050批次,以此,有力地保证了我市肉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了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二是打击私屠乱宰方面2023年上半年,大队积极发动群众,采取举报有奖的办法,联合市监、公安部门,切实精准打击私屠乱宰。根据举报线索,开展打击私屠乱宰突击执法行动5次,对各乡镇私屠乱宰常态化执法巡查14次,做到了巡查执法不断档。执法过程中警告并现场责令改正不规范屠宰行为8起,对私屠乱宰的零容忍,有效的震慑了不法份子,维护了我市屠宰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严禁生猪及产品非法调运方面在打击生猪及产品非法调运上,加强市场执法巡查力度,2023年上半年,联合乡镇执法大队、市监部门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实行外来生猪及产品准入制度,在市场执法巡查上,城区市场做到一周两巡查 ,乡镇市场做到一周一巡查,严格规范了生猪及产品调运市场秩序;半年来,在城区农贸市场、超市及乡镇农贸市场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执法检查133次,查处非法调运生猪产品2起(均已移交市监部门立案处理),现场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2起。常态化的执法巡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极大的遏制了不法商贩对生猪及产品的非法调运,维护了我市肉食品的质量安全,同时,有效的阻断了非洲猪瘟的传播链。四是无害化处理方面严格兴潮屠宰场及乡镇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半年来对相关企业与养殖场进行了3次执法督查,截止6月底,无害化处理畜禽75单,其中,生猪580头,禽类(鸡鸭)1218羽;对兴潮食品冷链无害化存储产品采取专区存放措施,并督促其与益阳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合同,确保按流程及时无害化处理相关畜禽,截至目前,未出现病死生猪用于屠宰流入市场销售的现象。
五是规范畜禽市场交易方面为了确保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大队在不断加强畜禽产品销售市场执法力度上下功夫,严防禽流感的输入与发生,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特别是针对节假日开展对全市城区、乡镇集贸市场执法巡查,进一步规范畜禽肉食品进货渠道和活禽宰杀行为。打击了畜禽肉食品供应市场弄虚作假、唯利是图、非法调运的不法行为,从而保证了畜禽肉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兽药饲料执法方面:围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结合2023年沅江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推进水产养殖投入品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有效助力畜禽水产品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执法车辆 92车次,对全市14个乡镇86家兽药经营门店、32家饲料经营门店、1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检查并与各兽药经营门店负责人签订《兽药经营承诺书》90余张,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经营假劣兽药、假冒生物制剂(“非洲猪瘟疫苗”),购销台账是否完善,核查药物饲料添加剂仓库,协调处理水产养殖事故纠纷3起,现场责令改正14起,同时为养殖户挽回经济损失0.5万余元。
(四)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力争实现“三全一精”的执法监管目标。
一是智慧渔政建设。进一步升级、提质平台功能,着重解决夜间监控预警难题;在重点水域增设新的监控点位,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管理,紧紧扣牢“三全一精”监管目标不放松。二是执法装备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要求抓紧完成5艘渔政执法快艇、监控设备、雷达等执法装备的建造配发,按照上级全过程执法记录的要求,采购并发配发了一批执法记录仪至一线执法工作站。三是协助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巡护队伍建设,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清退了一批不符合要求的护渔人员,并按要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优先从退捕专业渔民中招聘多名护渔员,分别安置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协助护渔岗位。
(五)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坚持完善案卷号申请制度,加强了立案编号管理,每起涉农案在立案前必须由办理案件的中队向农业农村局法规股申请案卷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立案。二是落实《沅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案件、听证程序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得当、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违法证据是否充分、处罚依据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进行集体讨论,处理结果集中讨论与批准,最终形成《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一并归入案卷档案。把权力关进了审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严把好立案查处关。三是进一步落实、完善《行刑衔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沅江市渔政执法规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细则,多次与公安、检察院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通过规范执法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公正,确保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三、目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全覆盖方面。沅江市地处洞庭湖腹地,接纳湘资沅澧四水,点多面广线长,且多湖州和苇山,一是个别禁捕水域还存在违规垂钓及非法捕捞行为,且非法捕捞形式多样更加隐秘,打击整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全市14个镇(街道、中心)近500家农资经营门店,经营农药品种“多、乱、杂”,流动销售、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力量不能保证监管区域和时间全覆盖。三是禁捕网格化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下沉,智慧渔政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升级。
2、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能力方面。人员编制的问题,执法人员身份与执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差异,很多工作人员并不具备执法资格,这就导致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农业综合执法是一种行政行为,只有国家相关机关人员才有资格进行执法,而且这种权利并不能委托给其他人。但是在我大队只有少数几个人具有公务员编制,剩下的大部分都是事业编制,在执法过程中不具备形成强执法的权利,且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3、执法监管方面。自机构改革,执法职能整合,我市农业执法涵盖领域多,执法人员大部分都是非法律专业对农业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处理案件能力有所欠缺,秸秆禁烧执法虽执法主体及适用法律法规已界定,但在执法队伍配备、规范程序完善、执行对象制约、执法经费,农户受传统习惯影响等等因素影响,禁烧执法工作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运用村村响、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一线执法人员对群众、经营业主等要面对面宣讲好政策。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通过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达成以案促改的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重源头管理,重点对销售假劣种子、农药、兽药、不合格农产品、饲料及非法渔具特别是电捕鱼器具的监管和执法;二是积极联动属地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一线防洪大堤沿线的巡查监管,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三是配合属地镇(街道、中心)加强渔岛渔民的宣传监管,坚决杜绝渔民利用非法渔具私自下湖作业。
(三)进一步加强巡查督查
一是由禁捕退捕办牵头联合督查室、纪监委,不定期、不定区域开展禁捕、禁烧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通报全市;二是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交通、水利、湿地等执法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露头就打、严打重处,非法渔具一律没收,涉案人员一律拘留,工作责任一律倒查,形成高压、严打、震慑非法捕捞的氛围;三是属地镇(街道、中心)对重点村组、重点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查处到位。
(四)进一步加快装备建设
一是加快优化智慧渔政建设;二是抓紧完成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1045万元购置渔政公务船、快艇、无人机、视频监控、雷达监控等装备。
(五)进一步规范垂钓管理
对《沅江市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更新并出台新的垂钓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公开听证),进一步规范我市垂钓秩序。
沅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