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杨*良等53台营运车辆业户:
经核查,杨*良等53台车《道路运输证》已于2025年3月31日前有效期届满且逾期1年以上未年审(详见附件1),本机关于2025年4月1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注销决定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杨*良等53台车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如对本决定有不服,杨*良等53台营运车辆业户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沅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阳羽寰 联系电话:0737-2810880
附件: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