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3 11:02 信息来源:沅江市住建局 作者:沅江市住建局 浏览量:

    根据2019年4月25日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沅办〔2019〕41号)文件中:

    第三条(十一)负责城区违建治理方面的城市查违控违拆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区项目建设违法违规的查处,参与联合巡查管理。

    第三条(十二)负责在城区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第1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第三条(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中第1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其监督管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继续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展开调查,确需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协助额,应当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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