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协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