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返回
黄茅洲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方案
2026-04-27 17:28来源: 黄茅洲镇


鉴于我镇辖区内水域面积大、水文环境复杂,留守儿童数量较多,溺水事故仍是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的最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防溺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筑牢我镇中小学生及幼儿防溺水安全屏障,坚决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并完善黄茅洲镇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联动责任机制。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通过以上措施,切实保障我镇广大学生(幼儿)人身安全,坚决杜绝重大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专班

成立黄茅洲镇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专班

政 委:张 勇 党委书记

组 长:林 婕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 亮 党委副书记(挂职)

副 组 长:李豪斐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刘伟云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吴牡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 千 党委委员、副镇长

蔡郭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梁伟鹏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潘 卓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汪华敬 副镇长

何良安 副镇长

翟建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张文初 党政办公室主任

周建良 中心校校长

尹 亮 派出所所长

刘浩新 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 浩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余放初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曾 明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主任

刘俊颖 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 勇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浩 党建办公室主任

佘小林 纪委副书记

朱剑锋 团委书记

夏 倩 妇联主席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茅洲镇中心学校,由中心校校长周建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小学生防溺水日常工作。

三、工作责任体系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学生家长(监护人)是预防学生(幼儿)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课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护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二)中心校:全面掌握本辖区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工作状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预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4月至10月学校每月安排1课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全面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确保学生做到“七不两会+两不”;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十个一”活动,积极落实“放学前三至五分钟”、“周末离校前五至十分钟”、放假前安全教育课,做好安全提示;加强学生在校(园)期间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建立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站所职责

各村(社区):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及热心群众走村入户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在人流密集的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播放防溺水音频,营造防溺水的良好氛围;二是对本辖区的水域进行全面摸排,在重点水域、溺水易发区域设置警示牌,对于危险水域需设置警示牌,同时配好救生杆(绳)等当地适用的防溺水救生工具;三是成立学生(幼儿)防溺水巡逻队与应急救援队伍;四是加强辖区水面的防溺水管理,根据黄茅洲镇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制度要求,做好巡查情况登记,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学生户外游泳戏水行为。

党政办:负责全镇中小学生及幼儿防溺水工作的上传下达、综合统筹协调,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文件收发、信息汇总、材料归档与工作简报上报,统筹协调各村、学校开展宣传警示、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落实会议筹备、值班值守、督查督办及应急联络保障,督促各项防溺水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筑牢学生幼儿安全防护防线。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溺水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有关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将防溺水应急预案纳入整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加以推进;指导设置涉水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辖区内所管理水面的防溺水管理,积极开展危险水域巡查并做好登记,及时劝导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游泳、戏水学生。

党建办:将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作为4-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必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上门发放资料。

派出所:明确驻村(社区)辅警的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与镇村两级巡逻队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

中心卫生院: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镇、村(社区)应急救援队及学生(幼儿)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形成“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浓厚氛围;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卫生院要迅速反应,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对全镇范围内取土场及地面塌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摆放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对本镇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生态办:强化农村水利设施日常安全管理,常态化做好辖区河道、沟渠、山塘等公共水域防溺水管控,针对各类重点水域、溺水易发地段及水利设施周边,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持续完善水域安全防护设施。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依托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同时及时摸排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全镇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辖区水利工程管理区域、重点水域及溺水易发地段,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布设、安全宣传标语悬挂等防护措施,强化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管理,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同时强化林场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施工形成的坑洼、积水点位等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警示标牌。压紧压实辖区渔场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防溺水各项管控措施,督促各渔场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全方位织密全域防溺水安全防护网。

妇联:开展暑期学生(幼儿)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配合民政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团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发动青年团员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纪委:不定时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站所的防溺水工作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不走过场。相关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行业责任制,安排专人做好职责范围内防溺水工作。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暑期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二)注重部门联动,确保实效。一是各相关部门站所与学校(幼儿园)要根据防溺水实施方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舆情管控。如发生学生(幼儿)溺亡事件后,需立即对现场做好管控,并及时向党委、政府电话报告,坚决防止迟报、瞒报、漏报信息的发生。

(三)加强调度督查,严格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要求落在实处。凡因管理松懈、履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学生(幼儿)溺亡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