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垂管单位,驻沅单位:
船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作为我市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关键支柱,对于沅江打造区域制造业高地、发挥传统船舶制造优势、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深远意义。为加速推进我市船舶产业迈向高 质量发展新阶段,经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充分发挥我市河湖岸线资源和坚实的产业基础优势,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体系,奋力推动船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明显提升、核心骨干企业优势突出、研发 设计特色明显、造船与配套协调发展、产业集聚效应显著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建立。
到2027年,我市船舶工业产值突破155亿元,年均增速9%以上;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以上;成功申报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河绿色智能船舶、游船游艇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场景应用实现新突破,新建及改造内河绿色智能船舶数量快速增长。
到2030年,力争我市船舶工业产值突破220亿元,年均增速12%以上;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以上;力争新培育1家企业上市。
三、发展重点
( 一 )优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船舶产业专项发展规划(2025-2030年),促进资源科学配置,推动产业集聚。依托现有园区和产业基地,促进内河船舶产业向集群化、协同化方向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创新联动的产业生态。加强部门统筹,解决 发展规划缺乏衔接等突出问题,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二)提升绿色智造水平。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船舶产业的深度应用,支持建设智能制造 单元、智能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鼓励创建绿色制造体系,努力实现全市船舶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绿色化发展”全覆盖。重点扶持新能源船舶、智能航行船 舶的生产,推动新能源船舶典型应用场景新突破。
(三)做强船舶产业集群。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实力企业做大做强,引领产业链协同发展。提升关键配套设备的供应能力和技术水平,强化产业配套能力,重点发展船用关键零部件、 舾装件等,不断延伸壮大产业链,形成制造与配套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依托科研院所,提升船舶产业研发设计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整合船舶研究设计资源,争创国家级、省级船舶行业实验室,加速军民融合技术转化应用。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体制机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沅江市船舶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落实船舶产业链长制,下设办公室于市科工局,负责全市船舶产业的协调工作,全面管理船舶产业发展事务。沅江高新区、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市监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城投 集团等多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 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
(二)塑造产业品牌。 提升市场竞争力,注册“沅江船舶” 集体商标,打造“沅江艇好”品牌形象。整合媒体资源,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营销模式,推动产品“上线”“出海”营销。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船舶展会,展示技术实力与产品特色,合力提升县域品牌国内外影响力。(责任单位: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
(三)增强创新能力。 加大专技人才的培育与引进力度。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定向培养专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平台建设,推动船舶驾驶培训学校和船舶检测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成立湖南省船舶研发设计中心,融合研发资源,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沅江高新区、市教育局、市科工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四)发展船舶修拆。 推动沅江修拆船业务,带动造船业发展。依据国家政策对老旧船舶报废实施补贴,引导企业按国家标准开展拆船业务,充分利用“两新”政策,淘汰老旧船舶,新造 新能源船舶。组织交通、应急、市监、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实施绿 色拆船企业评审认定,指导企业加快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单位: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林业局、市市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城投集团)
(五)完善基础配套。 建设通用码头、船舶试航区等,加速航道疏浚与升级,为产业发展提供物流支撑。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电路网及绿化、亮化工程,优化通信网络、环境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改善产业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创造良好的“硬环境”。(责任单位: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城投集团)
(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展“柔性执法”,兑现惠企政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出台沅江船舶产业发展奖励政策,扩大产业转型升级和科学技术攻关的支持面,鼓励企业争取上级资金,助力“沅江船舶”稳步前行。 (责任单位:沅江高新区、市优办、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市监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七)强化行业自律。 成立沅江市船舶行业协会,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引导企业从无序竞争走向有序竞争。通过制定并执行行业标准、加强信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为沅江乃至全省船舶工业注入新活力。(责任单位: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民政局)
(八)促进产业融合。 推动船舶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以船舶为纽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激发县域经济活力。进一步完善洞庭湖水上旅游线路与码头建设,打造船舶文化展示窗口,建设特色工业旅游基地,提升沅江船舶工业旅游知名度。(责任单位: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城投集团)
(九)加大保障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船舶产业发展, 确保产业发展方向与国家大局契合。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等工作。支持申报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省船舶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工局、市财政局及相关行政部门)
附件:沅江市船舶产业发展奖励十条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沅江市船舶产业发展奖励十条
为推动船舶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我市沿湖近江的独特优势,建设内河绿色智能 船舶产业集群,特制定本政策。
一 、落户奖。新落户园区船舶类企业,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船舶建造、船舶舾装制造项目,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 、技改奖。对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固定资产达到500 万元以上且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技改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可同时享受国家、省级奖励政策。每年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三 、设计奖。对自主设计智能船型,纳入国家绿色智能内河 船型目录并实施建造的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单一船型累计产 值在2000万以上,按每个船型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 、研发奖。促进船舶企业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 对入选省、市“十大技术攻关”项目的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 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五、建造奖。对建造新能源船舶的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 单艘售价在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船舶,每艘给 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单艘售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船舶,每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30 万 元 。
六、进阶奖。促进企业产销上台阶。对年度内产值(税务数 据)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 企业分别奖励6万元、10万元、20万元、40万元、100万元。
七、出口奖。鼓励沅江船舶制造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对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出口船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出口合同价在 200万元以上船舶,每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单个企业 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八、人才奖。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船舶专业本科人才并与企业签订合同三年以上,分 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九 、技能奖。促进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进行技能人才培养, 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对新考取焊工证、电工证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每人补贴500元,每年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
十 、配套奖。为本地船舶制造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规模以上 企业,年度配套产值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 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政策由科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二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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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年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