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2.2;"> 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3〕32号)有关要求,为持续规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进一步健全优质培训体系,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动态调整湖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安排即日起至6月底。
二、调整原则与范围
(一)坚持好中选优。按照扩大供给、丰富资源的原则,优先纳入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的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对已纳入2026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质效不明显的视情不再纳入。
(二)聚焦产业需求。紧密对接产业需求和就业需求,优先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地方支持特色产业相关项目,按照教学实际科学设置培训时长。上述产业相关培训项目应不低于调整总量的60%。
三、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没有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无法推荐就业岗位和提供就业承诺书的承训机构,原则上不得纳入培训目录。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动态调整程序
(一)绩效评价阶段(即日起至5月25日前)。各市州局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辖区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考核2023-2025年承训机构规章制度建立、参加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历(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获取、培训机构推荐就业与退役士兵实际就业等情况,掌握培训项目实现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二)遴选调整阶段(5月25日至6月15日前)。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3〕32号)要求,各市州局在保持现有培训机构数总数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原则或管理权限,组织所属培训机构及其培训项目的遴选调整。
(三)备案确认阶段(6月30日前)。各市州局按有关规定遴选调整后,通过湘办通统一将审核认定的培训机构及其项目(含电子版和盖章版)向省厅汇总备案。6月下旬省厅拟在厅官网、官微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完成后,统一发布全省承训机构及其项目信息黄页,供退役军人选择使用。
五、联系方式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 0731-85936648
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处 0731-85110083
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4-8628816
株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1-28688572
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1-55576863
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9-5277871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0-8878225
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6-7768630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44-8352735
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7-6500153
郴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5-2361917
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46-8358193
怀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45-2365266
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38-8280135
湘西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0743-8238771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