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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司法局政工室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5-10-27 10:55来源: 司法局

2025年,我局政工室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已做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 组织开展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了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工作。

2. 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民主生活会与2024年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3. 组织开展重要会议精神宣讲会: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会、2025年两会精神宣讲会,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4. 组织中心组学习:精心组织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中心组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

1. 协助开展新春团拜会和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验收:协助开展离退休老干部新春团拜会,加强与老干部的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状况,让老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同时,完成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验收工作,为老干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

2. 统筹做好机关支部党员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员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党性修养。统筹做好机关支部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按时收缴党费,做到党费收缴规范、足额。

3. 组织开展妇女节活动和物资发放:组织女同胞开展三八妇女节活动,通过举办插花活动,丰富女同胞的业余生活,增强女同胞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负责本年度元旦、春节、生日、清明物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物资采购、发放等工作,确保物资及时、准确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四)做好日常工作

1. 社保基数调整: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了社保基数调整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2. 一季度平时考核:认真组织开展一季度平时考核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个人自评、领导评价等方式,对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工作、担当作为。

3. 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好政工室日常事务性工作,如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确保政工室工作正常运转。

(五)亮点工作

党建+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相关稿件成功上稿新湖南,进一步扩大了我局党建和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为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

二、存在困难

(一)制度执行打折扣

部分政工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现象,考核指标不够细化,难以准确衡量工作成效,结果运用也不够充分,未能有效发挥激励和约束作用,导致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弱化,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整体效果。

(二)经费与资源受限

在开展党建活动、教育培训、宣传工作时,受财政资金限制,活动开展的规模和形式受到制约。难以邀请到高水平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也难以组织干部职工到先进地区进行学习调研,限制了干部职工视野的拓展和能力的提升,制约了工作的创新开展。

(三)基层压力传导大

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司法所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精力主要集中在业务工作上,对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等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政工室在统筹协调基层工作时,难度较大,难以有效推动各项思想政治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政治学习

1. 规范中心组学习: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对中心组学习内容进行精心整理和规划,确保学习内容既具有政治正确性,又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 加强干部政治学习:针对政治学习中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冷”情况,制定详细的每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通过每月党员大会、机关干部会等方式,及时向机关干部传达最新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确保政治学习全覆盖、无死角,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

3.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支委会的开场,首要安排对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学习,确保党组会、支委会工作开展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加强作风建设

1. 开展警务督察:不定期开展警务督察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局机关及各乡镇司法所在职在岗、履职尽责、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突击查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转变工作作风。

2. 开展警示学习教育:集中开展警示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纪录片,让干部直观感受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廉政教育;学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文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干部工作的警觉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3.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干部继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交流研讨等形式,加深干部对党纪条规的理解和把握,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三)提升干部素质

1. 组织“司法大讲堂”:继续组织“司法大讲堂”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对业务知识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通过讲课的方式与其他干部进行互动交流。在讲课过程中,分享工作经验、探讨工作难题,促进干部之间的学习和借鉴,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组织参与“政法讲堂”:积极组织干部参与上级政法单位举办的“政法讲堂”,让干部有机会聆听专家学者和行业精英的授课,了解政法领域的前沿理论和最新动态,拓展干部的业务面和思维面,提高干部工作时看待问题的深度与广度,培养干部的大局意识和战略思维。

3. 鼓励干部增强工作专业性: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的方式,对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业务能力,推动履职尽责的干部予以物质性表彰鼓励。如设立学习奖励基金,对在业务考试、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干部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取得突出工作业绩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激发干部的学习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四)打造党建品牌

1. 丰富“党建+”形式: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支部党员自主建议、自发行动、自行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结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基层社区、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服务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等,做到深入基层、扎根群众、服务人民,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司法党建品牌。

2. 规范常规性工作: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依序依规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管理、党员发展等各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严防工作出现滞后性,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