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3-08
沅江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2022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22-08-20 17:02 信息来源: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量:362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高发,多省份疫情溢出,防控形势严峻复杂。8月19日,我省长沙市宁乡市、岳阳市平江县在外省返乡人员中发现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沅江疾控提醒广大市民:

一、主动报备

所有外省来(回)沅人员,尤其是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回)沅人员应提前1天报备,可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也可以电话联系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8月8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市,8月9日以来有陕西商洛市,8月11日以来有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8月12日以来有重庆市,8月16日以来有长沙宁乡市旅居史,近7天以来有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县(区、市)旅居史的来(回)益人员,近10日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回)沅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社区(村)、住宿宾馆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可能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核酸检测

所有外省来(回)沅人员在提前报备的基础上,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有疫情发生省份来(回)沅人员,要实行3天2检,即落地检测1次,第3天检测1次。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公共场所,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疫情发生地区的来(回)沅人员抵沅后务必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三、坚持“常态化”防疫措施

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做好自己及家人健康监测,一旦有人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及时接种疫苗

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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