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沅江市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崔某、张某、张某晗、刘某4例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崔某等人于8月23日自驾从外省返回沅江,经沅江北高速路口全程闭环驶往集中隔离点,目前该4例病例已送往益阳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近期,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民众身体健康,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有关提示如下:
1.所有省外来(返)沅人员需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省内外有疫情发生地来(返)沅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沅,并在第一入沅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沅后第一天、第三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三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省外来(返)沅人员在途中非必要不要前往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抵沅后需如实报告行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省外来(返)沅人员不要携带来源不明、无“电子追溯码”的冷链食品等物品返沅。在外从事冷链食品的运输、管理、售卖等高风险工作的人员,请及时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再返沅。
4.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5.全面加强“场所码”的常态化、规范化使用,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检查公众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是否对破损的场所码及时更换,是否落实人员进门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6.对不遵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综合组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