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3-08
沅江市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与崔某等4人同行的刘某芳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
发布时间:2022-08-29 08:29 信息来源: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量:

8月28日,沅江市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与崔某等4人同行的刘某芳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

8月23日16时左右,刘某芳与崔某一家三口及丈夫刘某自驾从外省返回沅江,于8月26日上午7点10分抵达沅江北高速路口。下高速后全程闭环驶往集中隔离点,7点25分到达。8月27日,崔某、张某、张某晗三人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刘某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以上四人已转至益阳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刘某芳一直在沅江市集中隔离。

8月28日下午,经益阳市、沅江市疾控中心检测刘某芳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该例病例已送往益阳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又值开学在即、中秋即将来临,返沅人员持续增加。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37—2111112。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或密闭性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严格落实“入沅即检”防疫措施。市域外市民群众“非必要不来(回)沅”。所有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入沅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沅,并在第一入沅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沅后第一天、第三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三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落实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管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市民做好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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