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漉发〔2020〕 27号
沅江市漉湖芦苇场
关于印发《漉湖芦苇场退捕渔民精准识别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场直部门,驻场单位:
《漉湖芦苇场退捕渔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场党委、场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漉湖芦苇场
2020年8月4日
漉湖芦苇场退捕渔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30日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精准识别工作视频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全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精准识别工作的紧急通知》(湘禁捕办【2020】4号)精神,根据沅江市专题会议安排,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识别范围
2020年7月已核定渔民数据并建档立卡的退捕渔民(原三类历史渔民除外)
二、识别标准
1.持证专业捕捞渔民。指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60%以上)来源、无田无土、非农户口、拥有合法合规渔船网具、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捕捞渔民。以2018年12月31日前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渔民数据为基础,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素才能确认为持证专业捕捞渔民。
2.无证专业捕捞渔民。指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60%以上)来源、无田无土、非农户口、拥有合规渔船网具。由于历史特殊原因未发证的专业捕捞渔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素才能确认为无证专业捕捞渔民。
3.持证兼业捕捞渔民。指以2018年12月31日前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渔民数据为基础,持有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家庭人均田土面积0.3亩以下(参照失地农民认定标准),以捕捞收入为家庭收入来源(60%以上)的捕捞渔民。
注:以捕捞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60%以上)是指无其他职业收入,至2018年底仍在从事捕捞作业,家庭收入主要依赖捕捞收入。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下岗职工)、工商登记的自营业主等不享受退捕政策。
三、识别程序
1.入户核查。由管区组织专人逐户全面摸清渔民渔船底数,填写《持证兼业渔民基本信息登记审核表》,形成各类初步名单及每户渔民相关情况。
2.管区(组)评议。由管区支书组织召开评议会议,参加人员:退捕渔民船(证)主每户1人、管区干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场工作组人员(驻点干部)、市级工作组人员和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按市定程序操作,评议结论以票决方式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评议结论需参会人员全体签字背书。樵业管区以管区集体评议为准,渔业管区以组为单位开展评议,若情况复杂,意见不集中,再由管区(组)干部和分组推选的渔民代表集体评议结果为准。
3.逐户审核。由市级工作组、场纪委干部及办点干部参加组成入户联合核查组。重点对管区(组)评议出来的结果进行再次核实及调查。将相关分类名单上报市禁捕退捕办接受部门比对审核。
4.公开公示。入户联合核查组逐户审核结束后,审核结果在便民服务中心和场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开举报咨询电话,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由纪委监委牵头及时调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组。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在原成立的工作机构基础上成立以下几个工作组。业务指导组:唐亮、何超、文卓、王双,负责业务指导、资料整理上报。场部工作组:以分管区办点干部表为依据,参与各自办点管区(组)入户核查和评议工作。入户联合核查工作组:市级工作组、张立宏、办点机关干部,负责逐户审核。信访维稳工作组:庄智、唐亮、曾鸣、廖壮志、范成效、管区支书,负责处访接访。各管区也要成立工作组,由支书任组长。
2.严格标准。坚持按省定三类的标准及条件操作不走样。一户一户调查审核,一个一个按条件落实,做到精准识别,不搞错一户一人。
3.规范程序。入户核查,管区(组)评议、逐户审核、公开公示等程序一个也不能少,每个程序都要签字背书。切实做到宣传、标准、走访、评议、审核、公示、台账纪律“八个到位”。
4.严肃纪律。对因精准识别不到位导致渔民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工作被动等负面影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的一律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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