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
关于印发《南洞庭芦苇场国有资产
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村、渔场),场直单位,驻场单位:
现将《南洞庭芦苇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
2020年10月27日
南洞庭芦苇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沅江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沅国资办〔2020〕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场国有资产管理,特制定我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以确保我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
通过资产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场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管理状况,通过摸清家底、强化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推进资产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清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清理。对单位性质、编制和人员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工作范围。
(二)账务清理。对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对我单位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负债以及单位的经费渠道和支出情况等的清查。
三、清查基准日
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配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以单位账务为基础,结合固定资产系统数据,进行实地盘点,将资产清查数据与账务数据进行核对。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小组成员对此进行专项审核。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科室、所有办公室的固定资产、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
1.准备阶段(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8日)
(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确定内容和步骤,清查范围和清查方法。
2.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9日)
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根据《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沅江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账务进行核对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并对所有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和账务一一对比,分类整理,盘盈、盘亏、报废数据,上报存在的问题。
对清查资产过程中出现的盘盈、盘亏、闲置、报废等资产,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3.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20日)
总结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单位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清查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摸清家底。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附件:南洞庭芦苇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洞庭芦苇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志文 党委副书记、场长
副 组 长 黄建武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王 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 曾练宇 财计科科长
夏曼妮 经管站站长
王 宇 经发办主任
易建光 人社中心主任
徐进文 党政办主任
彭建斌 经发办副主任
胡 斌 经发办副主任
张雪梅 财计科工作人员
高国辉 澎湖潭管理区支部书记、主任
王琼章 东头嘴管理区支部书记、主任
张克明 永胜管理区支部书记、主任
陈四清 车子岐管理区支部书记、主任
肖建良 徐家岭管理区支部书记、主任
刘青山 五花洲管理区支部书记、主任
张建军 大码头村支部书记、主任
周阳春 联合支部书记、渔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练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场财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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