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共华镇“银龄安康”工程推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337874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1-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村(场、社区)

 现将《2020年共华镇“银龄安康”工程推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3日  

 

2020年共华镇“银龄安康”工程推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74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湘卫家庭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继续鼓励推动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省卫生健康委决定与其他省市区接轨,统一推进以“银龄安康”为名称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以下简称“银龄安康”工程)。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保对象

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正常生活的,长期居住在本地的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政府投保对象为特困供养老人、城乡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

二、保险责任范围

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当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三、承保机构

共华镇“银龄安康”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定点服务单位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公司

四、投保方案

共华镇“银龄安康”工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以定点服务单位为准,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原则,体现“银龄安康”工程的民生性和公益性。

1.政府投保:由政府出资为五类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年度内统一投保一次并支付保险缴费资金,实现政府为特殊困难老人投保达到100%。鼓励承保机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障程度给予一定的费率优惠。

2.社会老人投保: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由老年人自己购买或家庭成员为老人购买保险,自行办理投保手续,并个人支付资金费用。

3.其他投保方式: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购买保险,践行社会公益,共同关爱老年人群体。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体系和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银龄安康”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政策引导、市场培育及监管、舆论引领、检查监督等职责,建设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和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保费支付体系。

二是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基层宣传网络,做好项目宣传推广、社会投保发动和理赔监督工作。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现场推介、现场购险、现场理赔等活动,宣传政策方案内容,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开展敬老公益服务,同时开展投保竞赛活动(方案详见附件),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认同感和参与“银龄安康”工程的积极性。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承保机构的保险产品、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的评估评价,指导督促承保机构在协议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提升保险服务质量,优化投保和理赔程序,杜绝强制投保、拖赔惜赔、无理拒赔、金融诈骗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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