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工委 沅江市胭脂湖办事处 关于印发《胭脂湖街道2016年春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755557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6-02-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胭委〔2016〕3号

 

 

中共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工委 沅江市胭脂湖办事处

 

关于印发《胭脂湖街道2016年春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6年春季计生集中服务活动,确保2016年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取得实效,经胭脂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胭脂湖街道2016年春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工委   

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    

2016年218  

胭脂湖街道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服务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掀起胭脂湖街道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高潮,在新的一年人口和计生工作中争取主动,赢得开局,根据沅人口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组  长:周  锋

副组长:邱浩宏  朱另熹

成  员:肖  伟  毛少春  曾庆华  曾茂香 

曾  军  曾耀华  刘建新  杨四清 

汪海洪  曾昭军  周  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建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指导思想

以落实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流动人口的管理、生育服务证登记为重点,彻底澄清各种底子,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出生,促进我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目标任务

(一)时间要求

从2016年2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集中时间进行春季集中服务活动。

(二)工作任务

1、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短信、公开栏等平台,在全街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把国家、省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有关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计生办组织一次妇女小组长培训,宣讲政策,指导工作。村级要组织一次已婚育龄群众培训班,指导接受免费孕前优检和采取正确的避孕节育方法。街道在2月份组织一次上路宣传,采取出动宣传车、提供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集中上路宣传不少于6车次,时间不少于3天,村级宣传标语每村不少于20条。街道及时报道计生工作动态。

2、全面开展清理清查。街道组织人员,以村(居)为单位,逐户逐人的对育龄人员进行地毯式排查,清理育龄对象、流动人口、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走访人口出生情况(违法生育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根据摸排情况,落实相应管理服务措施。全面排查重点对象的新婚、怀孕、生育情况。认真核对户口申报、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防疫接种等相关人口信息,减少人口出生漏报、错报,提高人口出生统计质量。突出抓好全员人口信息、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等各种平台数据的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数据准确率、及时率。

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做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准确,数据更新及时,确保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反馈率、网络化协作信息及时反馈率、重点信息反馈率等均达到100%。落实流入人口均等化服务。组织力量赴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农贸市场和民营企业发放宣传资料、计生用品。开展爱心义诊、科学育儿讲座等活动,主动上门为流动育龄妇女免费做好孕环情监测,有效维护她们的生殖健康。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办证服务。优化办证程序,做好登记,保证办证对象随到随办,不扯皮推诿,损害群众利益。构建长效服务机制。抓住节假日流动人口返乡高峰期,组织人员全面清理楼栋及门面流动人口,对流动人口情况进行统计完善、跟踪分析,实时掌握全员人口计划生育动态,构建常态化服务机制。

4、认真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为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街道简化办证程序,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承诺制和代办制,特殊情况可以特事特办。切实方便群众,对于婚育信息难以核实清楚、或者异地协查未及时回复的,根据夫妻承诺办理。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书面出具不予办证的理由。

(三)突出工作重点

1、依法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宣传学习。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调研、预测和评估分析,为有生育两孩意愿的对象扎实做好前期服务工作。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指导其自主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2、全力以赴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面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工作,精心安排,周密布署,把历年来的政策外生育对象进行造册,登记,建档,确保执法公正性。对所有政策外生育尚未缴纳抚养费的,逐一上门、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依法征收,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格落实持证育妇孕情跟踪管理责任制,认真排查孕情非正常消失案源,对发现有“两非”行为的即时上报立案处理。落实孕妇全程跟踪管理服务,每月开展一次随访登记,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指导。认真做好“两非”线索摸排工作。本单位将提供2例“两非”线索,严厉查处“两非”典型案件。

4、强化优质服务。一是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2月底前完成目标人群的摸底工作,上门宣传并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动员对象在孕前及时进行检查。街道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做好已检对象的跟踪管理与服务,确保免费孕前优检覆盖率、早孕随访率、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85%以上。二是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为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对象做好前期的优生优育指导以及提供取环、复通等技术服务。坚持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通过宣传教育、良好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指导,引导育龄夫妇采取合适的避孕节育措施,确保综合措施落实率在89%—92%之间,准确率100%。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育龄妇女要及时指导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措施落实一个月内录入全员人口信息平台,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90%。对活动期间采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按“上环每例200元,皮埋每例200元,结扎每例600元”的标准发放手术补助。街道组织到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落实手术的,手术补助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现场发放,全员信息已上报长效措施而实际未落实的对象再落实长效措施的,手术补助由各村(居)负责;在市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结扎手术的,手术补助由街道计生办垫付,市卫计局核实后统一拨付;在市外其他医疗机构和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施行结扎、上环等手术的,手术补助由对象提供手术记录、证明,街道核实后再补发。同时,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组织医务人员对落实措施对象进行随访,及时处理不良反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规范使用手术证明。3月15日前完成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医学两项鉴定的审核申报工作。三是扎实抓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调整口径政策的落实,真正把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落到实处。

5、充分发挥协会作用。计划生育协会广泛动员社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在开展村民自治创建活动中,加强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6、确保基层基础工作的完善和提高。一是本着村民自治的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积极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做到村村有章程,户户有准则,人人守规范。在完善制度中,督促各村抓好村规民约条款的执行和落实,将修订完善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并印发到每个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维护好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修订工作中的各项资料及时归档保存。二是全力做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政策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把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处罚标准、收费和免费标准,现行生育政策、办事程序、免费技术服务、行业作风建设等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公布于众,实行“阳光计生”。三是大力加强妇女小组长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管理、会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村级妇女小组长,完善小组长选聘、培训、考核奖惩机制,提高小组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四是认真开展对出生、死亡、城镇奖扶、2016年新增与退出奖扶、特扶对象的摸底、核实村直报工作。①清理人口出生漏(瞒)报、虚(重)报、错报。重点对2013年10月1日以来的人口出生进行核查,并及时上报生养信息库和全员信息库,同时对生养信息库中出生的小孩姓名、出生时间、性别、政策属性、身份证号码、生育证号码等项目进行认真清理,确保全员人口数据质量。②清理死亡漏报(死亡漏报和出生漏报同等对待)。每月由村专干通过村妇女小组长掌握了解死亡人员信息,同时每月通过民政、殡仪馆、医院、派出所等部门核实死亡情况,及时上报,如上级检查核实发现村级死亡漏报现象将给予该村计生专干罚款100元/例。③对2016年的新增与退出奖扶、特扶、城镇奖扶,对象进行摸底上报,确保做到该享受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④村直报与纸制报表同时使用,数据相符,确保计生惠民政策严格落实到位。

(四)强化保障

1、落实报告制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四种手术”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星期一上午9点前,各村(居)务必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四大手术”情况(对象所在村组、对象及丈夫姓名、孩次、节育手术种类、真实电话号码、施术时间及施术单位并附有效证明)工作进度报镇计生办,上报不及时或上报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专项工作1分。

2、加强督查工作。街道督查组将采取随时抽查的方式。根据各村(居)上报情况,随机进村入户进门质量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每月对手术任务完成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排名,并将排名靠后的村(居)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各村(居)要着力构建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集中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总揽全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街道计生办认真分析数据,查找问题,及时为村(居)提供指导意见。凡任务完成不及时或不好的,坚决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单位实行“预否决”。

                    

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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