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琼办发〔2023〕35号关于调整《琼湖街道2023年度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830325 发布机构:沅江市琼湖街道 发文日期:2023-08-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琼办发〔2023〕35号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琼湖街道2023年度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直属各单位:

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琼湖街道2023年度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3日

 

 

 

 

 

 

琼湖街道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生(幼儿)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学生(幼儿)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学生(幼儿)安全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现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目标任务

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巡查监管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的目标。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时段有人巡查,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

 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社区)书记干部亲自抓,村委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要利用“村村响”、社区“网小格”、流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微信网格群、广播、警示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社区)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有重点水域的村(社区)要建立应急分队,并公布应急电话,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夏季高风险期每天至少开展次巡查,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督促学生(幼儿)家长履行监护费任,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利用(居)干部、退休老党员、水塘管理员、森林防火员等多种力量,开展本区域内学生(幼儿)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

社会事务办:统筹调度部署,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指导各景区(点)加强内部水域管理,排查整治溺水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护栏,安排专人巡查,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深入开展防溺水工作隐患排查和巡查监管工作,将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维护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有关学生(幼儿)溺水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设置涉水生产区城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督促建设、施工及相关企业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式山遺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高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加强辖区内的城市公园涉水区城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加强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整治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压实村(社区)专干职责,及时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明确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加强帮扶和监督提醒,减少留守儿童的安全意外。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林场、琼湖渔场、榨南湖渔场、鱼类良种繁殖场等安全管理,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水利事务中心:加强河流、湖泊、权属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城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党建办:将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列入宣传工作计划,在每年4月-10月,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加强学生(幼儿) 安全宣传,营造防范学生(幼儿)溺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经济发展办:每年4月-10月配合教育部门,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以短信形式发送防学生(幼儿)溺水提示信息。

团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

妇联:发挥妇联和村(社区)家长学校作用,开展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配合民政部门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关工委:发挥新时代老同志的优势和作用,开展关爱帮扶困境青少年等工作,组织“五老”积极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宣传教育与监督工作。

委:牵头组织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中心校:统筹推进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工作,完善考评机制,落实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增强防范责任。组织开展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活动)活动,4月-10月学生(幼儿)在校期间每月安排1课时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纳入教育教学考核,提高广大学生(幼儿)安全意识和知险避险、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持续开展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幼儿)做到 “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正确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个一〞 活动,全面落实 “每天放学前三至五分钟” “周末离校前五至十分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幼儿)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幼儿)在校期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幼儿)请假、缺勤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幼儿)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短信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派出所:明确驻村(社区)辅警的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绳等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幼儿)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幼儿)溺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援。

家长: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一)如果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当地村委会或附近学校,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二)村(社区)、派出所、学校或其他部门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现场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三)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及时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医院治疗。

(四)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办事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是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切实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琼湖街道成立以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相关事务。

     长:刘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长:龙李志    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

汤阳新    办事处副主任

     员:各二级机构、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工作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伤亡事故。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要围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目标,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巡查监管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