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845067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7-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于2003年9月,位于市治大院内,2004年2月18日启用,总面积2200平方米,是我省首批投入运行的县级政务中心。按上级要求,2013年4月更名为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与市政务公开办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股和督查股3个职能股室。另外建立了公安、交通、交警、国税、民政、人社6个政务分中心。

(二)人员情况

中心现有窗口工作人员110名。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益阳市有关政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相应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决定进驻中心的部门单位及项目;负责整个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责任追究;

    3)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各部门单位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管理服务型项目审批、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负责组织提供有关公共便民服务;

    4)负责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和表彰工作;对窗口行政效能进行监督和查处,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对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投诉;

    5)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6)督导考核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

(二)项目支出

政务中心专项资金包括并联审批工作和中心运转经费。市级财政资金38.75元,其他自筹资金0千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较去年公务接待费持平

三、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方面。中心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二)专项管理情况方面。是严格执行项目预、结算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财务决算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了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了资产配置、管理、处置等有关程序。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业务股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股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二) 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认真检查。经股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股登记核算。
    2.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股室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综合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由综合股统一进行处理,所得资金交中心财务入账,要履行国有资产报批程序和手续,上报财政审批、备案。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在满足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 

(一)经济性方面

2018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全部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重点确保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等及时足额发放和其他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效率性方面

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传播沅江正能量,受到各部门单位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有效性方面

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中心各项工作成效上,认真做好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优化营商环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随着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的实施,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单位无任何创收来源,建议财政预算加大对我中心公用经费的安排,弥补单位支出的刚性所需。

 

 

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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