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746128 发布机构:沅江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3-04-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按照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益财购﹝2022﹞410号文件要求,沅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Y-2023-058

2.项目名称:沅江市政务服务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

4.预算金额:740221.83元

5.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及要求(附后)

6.采购标准:具体服务需达到《湖南省办公类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导则》星级服务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7.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1.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供应商的选定

1.通过综合评分方式比选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得分高者获得。评分要素由物业服务质量与标准、健全的管理体系、履行合同的能力与服务承诺等构成。

2.供应商选定程序

①发布招租公告;

②组织报名;

综合考察评分;

④确定供应商。

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417室:联系人:李武龙,联系电话:13397370112。

3.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对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文件材料时现场提供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提供的文件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密封。

4.提交文件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7时。

5.其他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物业服务需求及要求.docx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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