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
一、机构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管理全市道路交通。
1、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2、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正交通安全意识。
3、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加强公路巡逻,依法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处理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打击、处理交通肇事责任者。
5、依法依规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做好交通警保卫工作。
7、依法处置突发性交通事件和涉车涉路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分工
大队长李勇:主持大队全面工作;
教导员杨灿华:协助大队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分管绩效考核、综治维稳、工会、计生、群团、后勤保障、装备建设、交通科技,联系综合指导中队、科技设施与视频侦查中队;
副大队长陈铮:协助大队长、教导员工作,分管车驾管业务、重点车辆监管、政务分中心工作,联系车辆管理所、三中队;
副大队长黄建新:协助大队长、教导员工作,分管纪检监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交通安全宣传,联系法制宣传中队、二中队、四中队;
副大队长邬振华:协助大队长、教导员工作,分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及安全生产,联系事故预防与处理中队;
副大队长钟艳贤:协助大队长、教导员工作,分管道路交通秩序、财务,联系秩序管理中队、一中队。
内设机构
1、综合指导中队(履行办公室职能)
2、法制宣传中队
3、秩序管理中队
4、科技设施与视频侦查中队
5、事故处理中队(加挂沅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6、车辆管理所
7、交警一中队
8、交警二中队
9、交警三中队
10、交警四中队
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5、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6、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7、机动车登记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9、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6、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8、公安部及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及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