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20820 发布机构: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4-04-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告

 

2023年,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统筹安排,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职能,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年初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1至2次,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在线普法测试,测试得分均在85分以上,通过率100%;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组织单位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45人次进行宪法宣誓仪式,重温宪法内容和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在我局上下形成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我市自然资源建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时,在局务工作会上,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日常有活动、季度有小结、年终有考核。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落实好《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湘办发[2017]31号)的总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督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有效督查,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良好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议事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市级部门备案,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做出决策,并建立了相应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进一步体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

三、强化法治思维,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了专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今年在自然资源行政应诉中,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18起胜诉16起。

四、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在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沅江政务服务网及大厅电子显示屏上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审批。此外,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通过沅江门户网站宣传我局日常工作动态和创新举措,真正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高。

二是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人事股对窗口服务开展不定期专项督查,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

五、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

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切实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宣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今年我局开展了“全国土地日”“测绘日”等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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