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安办发〔2020〕30号
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芦苇场,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中秋和国庆双节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中秋国庆与秋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让沅江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增多,加之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符合辖区特点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各镇场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细。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抓好所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生产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隐患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节日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预判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稳定。
一是要突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燃气、商场、游乐和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要强化道路(水上)交通和砂石采区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加强对“两客一危”、客渡船、危险路段等重点车(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等的监督检查,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要落实旅行社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教育,提升旅客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对景区(点)的安全管理,组织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景区公路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安全有序。
四是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公众聚集大型节庆活动,要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要全面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严肃查处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大型仓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电力、学校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两节”期间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尤其是局部地区极端天气及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加强信息公布和舆情应对,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沅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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