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零食管家食品店抽样不合格的相关事宜的核查处置公示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37015 发布机构:沅江市市监局 发文日期:2025-12-1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10月13日,行政执法人员会同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沅江市零食管家食品店经营的香蕉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香蕉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向量》要求)。

20251112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编号:NO NSTS SJ (2025 109-828一份,现场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经现场检查,经营场所已无上述产品。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香蕉的海南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进货采购单、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根据上述线索材料,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有相关的证明材料显示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鉴于其履行了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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