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项机制 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
近年来,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建立五项机制,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着力构筑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坚决铲除这一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毒瘤”,净化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社区(村)和群众打击传销的互动机制。采取有效方式将市场监督、公安部门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居(村)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使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出现传销的苗头,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以12315举报投诉平台获取涉嫌传销案件线索。市场监督部门加强与社区(村)的联系,将社区(村)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所创建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居(村)委会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市场监督、公安部门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机制。在各社区(村)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来面目,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敢于揭露传销。
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签订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责任书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员。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列入居委会年度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有效开展。
建立打击传销监管机制。市场监督、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传销行为予以认定。对涉嫌犯罪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干扰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市场监督部门快速查处,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实行联防、联控、联打,将防控触角延伸至社会各个阶层,减少传销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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