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网友“路在脚下”的举报,反映沅江市泗湖山镇某卫生院高价贩卖劣质口罩。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泗湖山市监所工作人员前往调查。
调查发现,涉事卫生院于1月27日购进一批无合格证明、无标识标签的一次性非医用口罩,数量达数百个,并以高于同期市场价2倍的价格售出。该卫生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该局已现场扣押当事人涉案产品,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顶格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处罚决定。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药品零售企业,特殊时期,更应诚信经营,不得哄抬物价,今后该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