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5号
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1年3月至4月,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2019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至2020年度,市自然资源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收支相抵略有赤字;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闲置沉淀矿山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南大华丰垸和漉湖芦苇场矿山两项修复工程多收上级拨付专项资金3万元未按要求上缴财政,已闲置沉淀。
(二)违规使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2019至2020年度违规对非地质灾害隐患点非群测群防员发放补助资金4.51万元。
(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往来款项账龄超过3年且无变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共217户2951.74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66户 783.94万元,其他应付款151户216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管理不规范
原草尾国土所和原琼湖国土所的门面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公务车辆账实不符, 账面多计固定资产71.03万元。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2.0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整改,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沅江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