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自然资源局2019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结果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510106 发布机构:沅江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1-09-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5号

 

 

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13月至4月,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2019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至2020年度,市自然资源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收支相抵略有赤字;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闲置沉淀矿山修复工程专项资金

南大华丰垸和漉湖芦苇场矿山两项修复工程多收上级拨付专项资金3万元未按要求上缴财政,已闲置沉淀。

(二)违规使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20192020年度违规对非地质灾害隐患点非群测群防员发放补助资金4.51万元。

(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往来款项账龄超过3年且无变动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共2172951.74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66 783.94万元,其他应付款151216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管理不规范

原草尾国土所和原琼湖国土所的门面出租收入未上缴财政。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1.公务车辆账实不符, 账面多计固定资产71.03万元。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2.0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整改,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沅江市审计局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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