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7号
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林业局
2018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1年5月至6月,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2018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成立于1958年10月,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4月,因机构改革,乡镇林业站的职能和人员编制划归乡镇管理。主要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二、审计评价
市林业局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了一般经费支出管理,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机关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专项资金。
(二)古树名木补偿未支付到位。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四)公务车辆账实不符。
(五)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市林业局正在整改中。
沅江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