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6号
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本级2020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沅江市审计局组织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审计了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五个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稳得住、完得成任务、高质量发展”为工作要求,进一步把握形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总体平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提升
市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把依法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化综合治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夯实税收征管基础;规范了征管秩序,强化征管手段,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大力立项增资,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保障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升。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完成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亿元,比上年增长3.68%。全年完成市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67.54亿元,比上年减少1.11%,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4.16亿元,比上年43.01亿元增加1.15亿元,增长2.68%。
——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民生保障增强
坚持民生为本、发展为先,科学安排和运用财政资金,科学调优支出结构,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对重点民生支出进行倾斜支持,支出结构和增长幅度进一步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办实事支出达46.93亿元,占全年本级预算支出60.35亿元的77.76%。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322万元,比上年增加2837万元,增长63.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70万元,比上年增加1309万元,增长33.90%;节能环保支出5.39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增长23.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4亿元,比上年增加0.43亿元,增长7.11%;农林水支出15.80亿元,比上年增加0.51亿元,增长3.36%;教育支出7.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19亿元。
——财政管理力度持续增强,信息化程度提高
持续加强财政管理,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政府采购资金达18.97亿元,较上年增长79.6%,其中进入交易中心采购18.15亿元,自行采购0.82亿元。建立健全了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了财政信息化集成共享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财政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坚持市本级和部门预算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绩效报告公开。
——本级财政自给能力和自求平衡能力不足,对上级补助的依赖较大
市本级财政自给能力和自求平衡能力较弱,2020年度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亿元,占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在内的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67.54亿元的11.33%。在财政刚性支出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对上级补助资金的依赖较大,难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市级专项支出预算未细化。
2.预算编制欠完整。
3.部分市级专项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4.滞留滞拨上级专项资金937.6万元。
5.当年出借财政资金8654.89万元,有8294.89万元未收回。累计未收回出借财政资金43444.9万元。
6.部分单位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369.15万元。
7.其他应付款往来未及时清理。
8.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4532.98万元。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实行专户存储。
10.违规将助保贷政府风险保证金作为定期存款存储。
(二)社会保险基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非低保资金。
2.违规使用再就业补助资金226万元。
3.欠拨再就业资金779.60万元。
4.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工作经费在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列支155.60万元。
5.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未收回。
6.未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各部门审计结果单独公示。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促进财政健康发展。
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真实地反映政府经济活动,提高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切实减少待分配资金比例,细化预算支出,尽可能实现预算编制全部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杜绝虚增财政收入等违规问题,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及时分配和下达专项转移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三)加快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认真分析研究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症施策,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四)严格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要严格财政资金出借审批程序,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严控财政资金向外出借行为,加大财政出借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对长期占用资金不还的部门单位及个人,采取强力措施进行处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带头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管;督促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
沅江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