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4号
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沅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至4月对沅江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至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沅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根据权限依法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工作。
二、审计评价
2019年至2020年度,市交通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预算收支相抵有结余;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单位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本遵循了预算法、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机关和系统内部会计控制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局机关超标准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2.系统原始凭证不完整。
3.系统白条列支。
4.系统、机关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5.系统和机关公务接待费不合规。
6.局机关违规在干线公司列支公务接待费。
(二)二级机构内部会计控制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质监站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维修费过大,部分维修未定点维修。
2.干线公司违规出借、挪用财政资金。
3.干线公司公务接待费支出结算方式不规范。
4.干线公司、执法大队发票不合规。
5.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未按要求取消实有资金账户。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四)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取得开工令提前施工
2. 工程未计量支付工程款
(五)其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级机构内审整改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市交通局进行了整改,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沅江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