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审 计 局
沅审公告〔2021〕2号
沅江市审计局关于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产业
转型和体制改革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021年1月至2月,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产业转型和体制改革2020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0日中共沅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沅江市芦苇场产业转型及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沅发〔2020〕10号)文件,决定撤销芦苇场建制,建立以保护洞庭湖湿地生态为主责的服务型管理体制。中共沅江市委编委2020年12月14日《关于设立沅江市南洞庭和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的通知》(沅编发〔2020〕40号)文件规定,设立沅江市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为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管理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020年12月19日,沅江市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南洞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二、审计评价
(一)推进了体制改革。
(二)财务管理欠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支付现金。
(二)未严格履行对账程序,账账、账实不符。
(三)未代扣代缴集资款利息所得税。
(四)违规拨付工作经费、违规列支外单位费用。
(五)原始票据不合规。
(六)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八)滞拨财政专项资金。
(九)未向工会会员收取工会会费。
(十)计提折旧账务处理错误。
(十一)多列支出。
(十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十三)违规发包工程给个人。
(十四)未按工程进度付款。
针对上述问题,沅江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南洞庭中心正在整改中。
沅江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