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 江 市 审 计 局
审 计 通 知 书
沅审通字〔2021〕17号
沅江市审计局对沅江市禁捕退捕专项资金
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
沅江市畜牧水产局事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2月30日起,对你单位实施的沅江市禁捕退捕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和企业。接此通知后,请准备好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届时,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罗捷飞
审计组成员:吴 珊(主审) 殷幼妮
廉政监督员:闵 杨
附件:1.承诺书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沅江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7日
沅江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