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文广新局主要职能

索 引 号:694041623/2014-745826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4-11-1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负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推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活动;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三、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

四、负责管理文博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站);组织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核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进行监管。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设立与变更。

七、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测、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管理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

八、负责对全市出版活动和新闻出版单位进行监管,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规出版物和违规违法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派驻的传媒机构的监管。

九、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扫黄打非”方案,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负责全市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

十、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科技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建设。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制定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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