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1、部门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
(2) 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监督、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的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以及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发展的行政管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的行政审批;负责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和动漫、网络游戏以及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审查监管工作。
(4) 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市场及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经营者的行业监督、指导、协调;保护文物(地面、地下、水下、馆藏等文物),监管、清收社会流散文物。
(5) 组织领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科研、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6) 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竞赛)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电视剧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创作活动;审查和指导全县民间文艺社团、文化(文物)、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办和活动。
(7) 组织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交流、理论研究活动,搜集、整理、存储文化史料,地方文献。
(8) 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2020年,由于机构改革,沅江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变更为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履行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管理职能,为沅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群文股、体育股、旅游股、法制股、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全民服务健身中心。
3、人员情况
2020年度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25人。
二、2020年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收287.69万元,调整预算数199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3.61万元(公共财政拨款1596.11万元,政府基金拨款367.5万元)。
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287.69万元,调整预算数1791.59万元,决算支出1791.59万元。按支出项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815.25万元,项目支976.3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96.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0.2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0.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9万元,资本性补助0.81万元,对企业补409.12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完成7.25万元,其中全用于公务接待,主要是用于乡村文化旅游节、文化下乡、体育等活动的开展。
三、社会效益
1、大力推动现代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琼湖街道、新湾镇图书分馆、文化分馆建设,图书分馆实行“一馆办证,通借通还”,完成了胭脂湖街道文化站、新湾镇文化站、琼湖街道文化站、南洞庭芦苇场文化馆的提质改造,大大提升了服务效能及群众满意度。完成了3个五人制社会足球场的建设。建成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促进文化信息资源的有效扩充,实现共享互补,促进服务形式的多样化。
2、开展“扫黄打非”暨安全播出检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推进重点项目,全面开展旅游推介。一是加快“洞庭乡愁三眼塘”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稳步推进新湾商圣小镇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我市海荃游艇、非遗竹雕、辣妹子食品、亿昌麻香糕、芦笋企业等参加2020年湖南省春季乡村旅游节和2020年湖南省旅游产业博览会,宣传推介我市文旅产品和旅游资源,组织我市旅行社参加5月19日“湖南人游湖南百万自驾游进益阳活动”,对接省内外自驾游协会,推介我市精品旅游线路。
4、优质高效完成我市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省级改造工程。
5、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6、开展“阳光娱乐节”系列活动,激活文化市场活力。
7、谋产业发展促脱贫攻坚。根据我局驻点扶贫村四季红村的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因地制宜,积极引进四季红村蔺草加工企业,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同受益。
四、预算绩效分析
为做好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分析,沅江市文旅广体局组织各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人员,通过查阅凭证、查看业务资料、调取财务报表等方式,认真对照《2020年沅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自评,我局在“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方面都执行较好,自评得分93分。
本单位2020年度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和分配都比较合理,资金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闲置现象,财务核算规范、资料齐全。对干部职工而言,工资和福利得到了及时发放,生活有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对全市文化、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和体育以及旅游工作而言,规范了全市文化、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体育以及旅游市场秩序,为全市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