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
2、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及分期实施计划,监督、指导、协调各类社会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的建设与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以及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3、 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体育事业、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发展的行政管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的行政审批;负责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和动漫、网络游戏以及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审查监管工作。
4、 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市场及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经营者的行业监督、指导、协调;保护文物(地面、地下、水下、馆藏等文物),监管、清收社会流散文物。
5、组织领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科研、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6、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活动(竞赛)和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电视剧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创作活动;审查和指导全县民间文艺社团、文化(文物)、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办和活动。
7、 组织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交流、理论研究活动,搜集、整理、存储文化史料,地方文献。
8、 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本单位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由五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执法大队、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七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文化艺术股、旅游股、体育股、政策法规股组成,其中五个二级机构均为核算独立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沅江市文旅广体局部门决算,内含7个股室。
第二部分 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文旅广体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实际完成1190.41万元,比上年减少2,398.46万元,下降66.83%。主要原因是:洞庭旅游节经费直接从财政拨款。2019年本部门支出1,485.79万元,比上年减少1,483.39万元,下降49.96%;变化的主要原因:洞庭旅游节经费直接从财政拨款。
二、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单位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实际完成119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650.7万元,占5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51万元,占13%;其他收入完成388.71万元,32%。
三、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支出148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83万元,占71%,项目支出418.96万元,占29%。
四、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单位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1.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31万元,下降8.3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52.9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2.04万元,下降13.9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五、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21万元,下降15.9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22.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6.61万元,下降19.06%。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01万元,占 53.67%;项目支出288.29万元,占4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支出。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98.0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旅游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3万元,用于单位人员社保保障费用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18.06万元,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2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缴费、公积金、其他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09.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七、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90万元,增长42.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7万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经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项目支出130.67万元,占 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电影放映经费补贴。
2.其他财政拨款支出 125.67万元,主要用于体彩资金支出。
八、关于沅江市文旅广体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完成26.46万元,比上年减少4.37万元,下降14.16%,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元,增加下降0%;公务接待费完成26.46万元,比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10.6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0元。公务接待支出26.4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00批次,接待862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洞庭文化旅游节、欢乐潇湘及其他文化体育活动开展。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工作发展。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做好文化、体育、旅游等各项工作,对全市文化、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体育以及旅游工作而言,规范了全市文化、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体育以及旅游市场秩序,为全市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单位预算收入28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84万。2019年收入实际完成119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650.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51万元,其他收入完成388.71万元。
2019年单位预算支出28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4万元,项目支出38.5万元。2019年本部门决算支出148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83万元,项目支出418.9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3万元,较上年减少107.87万元,减少4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压缩经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公务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