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233936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7-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目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全民健身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县级全民健身服务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及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为公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协助组织参加市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

(四)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开展健身指导咨询,指导各类人群开展健身活动;举办各类体育运动健身知识和技能培训,承担全县体育行业的职业培训任务。

(五)负责开展全市公民体质监测工作。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文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为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属二级机构。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全民健身服务股。纳入预算编制人数为14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收、支总计256.9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9.62万元,增加18.23%。主要原因是2018年体彩资金未能及时下达的在2019年全部到位,导致2019年收支增加。

二、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2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2万元,比上年增加35.10%。占本年总收入9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9万元,比上年增加241.3%。占本年总收入40.71%。上级补助收入9.3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3.7%。

三、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5.95%。项目支出107.4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4.05%。

四、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6.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9.62万元,增加18.23%。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付体彩资金2019年全部到账。

五、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74%。与2018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24.98万元,减少14.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3.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6万元,占93.96%,住房保障支出8.66万元,占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69%。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8.82万元,比上年增加9.8%。商品和服务支出21.42万元,比上年减少45.23%。其他资本性支出0.77万元,比上年增加352.9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4万元,比上年减少98.07%。项目支出108.50万元,比上年增加148.6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万元,比上年减少3.5%。

六、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82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02.3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0.71%。比上年增加241.3%,本年支出1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1%。比上年增加28.9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未到位的体彩资金全部到位并支付上年未支付款项。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体育项目的开展。

八、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活动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60批次450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增加1.03万元,主要是体育项目增多。

九、关于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2019年我中心在市财政局的组织带领下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全面实施绩效自评,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了绩效运行监控范围。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各专项预算资金,在原预算口径内,资金使用效率高,管理严谨,财务手续健全。最大限度的起到了保障业务开展需要.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中心不论整体支出还是专项支出资金管理和分配都比较合理,财务核算规范、资料齐全。对干职工而言,工资和福利得到了及时发放,生活有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对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全市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32.02万元,决算收入251.5万元,支出年初预算为132.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5万元。主要为2018年体彩资金2019年全部到位并支付。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沅江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五)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_健身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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