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885113 发布机构:沅江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2024-01-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水利法治各项工作。政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增强,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更为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计划,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湖南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深化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理解和认识。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初,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报告2022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局长、党组书记,能自觉带头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情况纳入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是强化对水利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水利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利法治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法治工作的政治性和自觉性。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重点工作,以及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水行政许可、水资源管理、水政联合执法、河湖执法、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环节得到全面落实。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水利法治氛围更为浓厚

  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年初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关于成立年度普法工作(谁执法谁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和《 沅江市水利局2023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各项普法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为年度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民法典》《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收看《民法典》视频专题讲座,持续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以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展板、新闻媒体、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市科协、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宣传2次,扎实开展4.15国家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践行“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进校园、进社区, 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是认真抓好学法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以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湖南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参学率 100%,合格率100%。

  四是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活动。3月下旬,专题研究部署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加速变革 )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节水宣传周”宣传活动。采用宣传展板、横幅、标语、电子广告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定点宣传。组织宣传车队重点对《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湖南省水利工程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湖长制》等在主要交通路口、堤段、水利建设工地、集镇和居民区进行巡回宣传。开展水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单位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村村响”、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进水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活动共制作巡回展板9块、张贴横幅标语1500多条、发放宣传画册、资料3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30台次、“村村响”早中晚宣传7天、电视台、融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五是努力打造更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强化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的同时,积极支持系统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行业执法培训和法治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水平。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证期满换证工作,2023年通过考试合格人员14名,我局累计持证人员共49名,壮大了水行政执法队伍,提高了水行政执法能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水行政效能更为高效

  一是优化整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以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工作为基础,依托湖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对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适用法规、办理深度等要素进行了及时整改修订。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梳理事项目录、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网办深度、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深化“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多证合一”“电子证照”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优化和完善政务窗口办事指南、方便群众。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优化完善了27项高频事项办事指南,制定了办事流程,超前服务,践行“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四)统筹推进法规建设,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内部制约监督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原则执行。

  二是严格落实《沅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年度水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平台录入公示,同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做到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由主管领导组织法律顾问、办案人员、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等进行法治审核,做到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水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提出相应清理意见并推进实施。为优化水利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自觉守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水利行业实际,2023年5月,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清单》《沅江市水利局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其中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22项,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事项13项 ,明确了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于行政强制 的具体运用的条件,以包容审慎的态度,为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经营环境。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改和完善了《沅江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促进沅江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沅江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四是健全公平竞争机制。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了《沅江市水利局维护公平竞争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沅江市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水利市场环境。

  (五)纵深推进行业监管,依法治水能力更为提升

  一是常态化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年全市三级河长累计巡河8092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4个,省级 7个,6个已销号,1个正加速整改。市级13 个,2个未完成销号,本级14个,全部完成销号。 持续巩固常态化“清漂”成效,推动各地建全河湖长效保洁机制,累计清理沟渠160条,清理水面漂浮物3992吨,河湖面貌持续提升。

  二是依法开展水利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执法巡查,全年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131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438人次,出动车船1264车(艘)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56起,发现问题线索移送8起。开展了中心城区水资源摸排,下发《取用水检查通知书》70余份。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盗采砂行为。年初至今,全市砂石管理执法大队累计每月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每月出动车辆20车次,执法船艇140艘次,砂石执法专项巡查河道累计8000公里,全年无砂石盗采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水行政执法与“四项机制”衔接,在交界水域开展了联合巡查与执法,与汉寿、南县、资阳、大通湖等签订了《跨区域联合执法框架协议》。开展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检查公益诉讼协作。2023年9月,联合沅江市公安局、沅江市司法局、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沅江市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河湖安全。开展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2023年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宗,办结3宗,2宗正在办理中。

  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开展抽查检查,依法及时、完整准确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年初至今,我局累计完成抽查清单一般检查事项6项;本部门组织抽查事项5项,牵头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1项(农民工工资支付),目前已全部录入公示到位。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公开清单信息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

  六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行政行为信息,公示我局各类工作信息动态、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七是全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组织和办理好红网、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反应问题,未出现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有效确保了水利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我在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相比,与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创新,“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待加强,水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工作中,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高水平水利法治建设,为加快建立现代水利管理体制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放管服”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构建更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水利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多种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水利普法宣传信息的推送力度,持续展示涉水法治视频、法治常识、法治典故,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三是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在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对法律专业干部的招录、培养和选拔力度,不断充实法律专业人员队伍。

  沅江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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