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我局职能职责及人员都发生了较大变动,为优化人才队伍,进一步激发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王宾等同志的职务任免如下:
1.正股级21人
王 宾同志任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股长;
刘 进同志任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刘 韬同志任发展规划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姚咏梅同志任财务股股长;
曹建英同志任县域经济与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
廖炳钧同志任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政策与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
周学辉同志任市场与信息化股股长;
曾 勇同志任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股长;
张 峰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种业、农药管理股)股长;
陈剑宝同志任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
周长庚同志任农田建设与农垦股股长;
曹建平同志任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刘广军同志任乡村建设股股长;
谢 旺同志任帮扶股(区域协助促进股)股长;
罗跃华同志任监督检查股股长;
刘景波同志任植保植检站站长;
秦 敏同志任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 凯同志任园艺示范场场长兼种子技术服务和备荒种子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伟同志任工会主席;
田新权同志任政务窗口主任;
钟 忠同志任老干室主任。
2.副股级21人
刘建华同志任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副股长;
张 凯同志任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欧应培同志任发展规划股副股长;
刘 琼同志任发展规划股副股长;
李 佳同志任财务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皮志强同志任县域经济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黄 海同志任县域经济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徐宏亮同志任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政策与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王健超同志任市场与信息化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李景宜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种业、农药管理股)副股长;
刘 维同志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种业、农药管理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钟乐辉同志任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副股长;
夏文龙同志任农田建设与农垦股副股长;
杨闯宇同志任农田建设与农垦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李小芳同志任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股副股长;
谭 旺同志任帮扶股(区域协助促进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陈志强同志任帮扶股(区域协助促进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潘志鹏同志任监督检查股副股长(试用期一年);
王 迁同志任植保植检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 亮同志任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
李慕雯同志任政务窗口副主任。
3.免职8人
免去徐良志同志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夏劲同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种业、农药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易梦林同志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股长职务;
免去郭跃兵同志园艺示范场场长兼种子技术服务和备荒种子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崔国清同志农民素质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洪辉同志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高华同志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职务;
免去史友华同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种业、农药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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