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级农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31679 发布机构: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7-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我局对2021年度市级农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人员、机构构成情况:根据编委核定,我中心照公务员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股室5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截止2021年1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65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 39人 遗属 10人。

2、项目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制度、规章、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四)根据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提出全市农机产业化发展意见,引导农田作业、植保、畜牧、渔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农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六)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工作。
  (七)负责农机制造、农机供油的管理;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
  (八)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局属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我局贯彻执行国、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制度、规章、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让农民实实在在得到农机购置补贴的惠民政策,让农业机械化事业得到良好的发展。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市农机技术科研及推广。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我事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预算20万元;农机专项工作经费财政算10万元;监理成本经费预算15万元;共计45万元,市财政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由于我局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其资金管理相对独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在专项资金组织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湖南省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545号)和《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经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544号)要求,内部实现了专项资金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我们按照省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省级农机化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湘农机计发〔201610号),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项目实施。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实施小组,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觉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设立项目专账,制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21年度省级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的要求,资金绩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具体表现在:

1、到目前为止,2021年全市农机补贴已录入达910份,614户农户购买补贴机具达976台,相应国补资金1731.035万元,未录入近800万元,还国补资金透支款近300万元,全年购机补贴款国补资金近2800万元,是历史之最。省补资金310.169万元。2021年省里安排我市补贴资金2021.747万元。市农机事务中心、财政局通过复核、审核后,已经分三批将976台补贴机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市没有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截留、抵扣、代扣补贴资金问题;没有发现贪污、私分问题;没有不按规定程序拨付、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补贴资金问题;没有补贴资金混账管理、公款私存、个人保管问题;没有出现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没有收取管理费、服务费、搭车收费的问题。

2021年度项目资金,通过购机补贴系统,市财政“惠农”专户刷卡发放。2020年、2021年机抛、机插项目400万元。中联重科农机机具沅江市累补200万元。2021年度适度规模经营有序机抛、机插机具累补及新技术推广245万元。碎草还田作业面积补贴324万元。共计1169万元,加上购机补贴款2021.747万元,总计3190.747万元。

2、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农用拖拉机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整治工作。以拖拉机违章载人,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辆)长期脱检,和拖拉机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采取强制注销等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落实整改措施。4月份市农机事务中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各镇、场、街道办事处,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对全市5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消防设施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对3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一家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农机合作社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自2019年11月份,全省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清理整顿以来,农机事务中心多次组织联合公安交警、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在重点地段开展变型拖拉机顽瘴痼疾清查整治行动,检查农用运输型拖拉机150多台次,查处和纠正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脱检、漏审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6人,强制报废变型拖拉机4台,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把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治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把农机安全生产与“平安农机”创建相结合。 把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教育相结合。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8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50条,宣传标语300多张,组织农机安全宣传车辆26台次,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做到农机安全检查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结合。把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与源头管理相结合。

3、农机管理工作,2021年农机总动力114.62万千瓦,农机总台数20.56万台,同比上年增涨4.69%,2021年度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5.06%,同比上年度增长3.31%,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5.03%,同比上年度增长2.79%,其中水稻机耕水平为100%;水稻机收水平为100%;水稻栽插机械化水平为50.11%,同比上年度增长9.31%。

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5.12%,同比上年度增长4.45%,其中油菜机耕水平为100%;油菜机收水平为93.75%;同比上年度增长9.13%。油菜机播水平为56.66%,同比上年度增长5.7%。相比益阳市周边7个县市区,沅江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排名靠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申报现代农机合作社1家,省财政奖补15万元,为沅江市禾裕农机专业合作社。现代农机示范社1家,省财政奖补30万元,为沅江玉财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家,省财政奖补100万元,为沅江市建华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经市农机事务中心初审,11月上旬省厅农机处、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核查,并同意申报。奖补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至目前,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共69家,2021年度注销15家,其中农机现代社41家,农机示范社12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家。

四、项目后续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2、积极请示汇报,争取领导重视支持,部门协调配合,确保省级及本级补贴配套工作经费适当增长。

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我们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并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重大项目市里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比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市里均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所有项目局里均成立实施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

2、加强技术培训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每年都组织乡镇农机专干、财政信息员及经销商等进行补贴操作培训,对当年的购机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进行了实际操作培训,提升了乡镇办理购机补贴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操作水平。

3、广泛宣传发动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发放张贴明白纸和现场答疑等贴近农民群众生活的方式,使农机补贴政策深入到千家万户。将《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南》、《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流程挂图》等资料按要求发放到乡、村,并进行张贴,确保新政策家喻户晓。并将补贴政策等按要求在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和沅江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开。

4、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补贴操作,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省农机局和益阳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沅江市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补贴受理点学习、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评价,发现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我市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资金规模大,要求高,省级支持的工作经费与基层所必需的投入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乡镇一级政策宣传、机具核查等工作经费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个别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情况公开的工作做得不到位,申报资料、项目台账及相关档案还要进一步细化;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业务指导需要加强。

3、个别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细致,自评工作开展缓慢,进度严重落后,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数据不准确。

(三)进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将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并要求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我局将切实采取措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指导监督,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1、强化项目申报。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前期论证审查制度和实施方案审查制度,加强项目论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择优申报,优化资金投向,确保项目资金能对农机化发展起到重大牵动作用和促进作用。

2、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相关业务股室对专项资金实施监管责任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对项目承担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及时跟进调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全市农机系统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和进展顺利。

(四)有关建议

我市是传统农业大市,发展空间巨大,农机化短板明显,比如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农机公共服务能力欠缺,机耕道和机库棚建设滞后,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缺乏等,但是财政资金投入相对不够,每年省里专项15万元左右,加上地方安排适度规模经营农机化资金130万元左右,仅1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远远不能解决实际发展的需求。建议本专项长期设置,扩大规模,用于提升农机示范推广及服务能力建设。                           

 

                                       沅江市农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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