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逾期超180天以上未换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的公告
沅江市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我局对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的道路货运业户数据进行了全面核查。截至2025年11月30日止,李卫国等1206户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超180天以上(详见附件1)。为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完善道路运输经营退出机制。现公告如下:
对道路货运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180天以上,公告后予以注销。
现对上述业户予以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期内,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业户的审批手续。若对此次清理注销有异议的,请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
1、
逾期未换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明细 (1).xlsx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日
联系电话:0737-2810889
办理地址:沅江市瑞丰国际政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