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违法经营问题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62458 发布机构:沅江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2025-05-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交发〔202514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违法经营问题移送

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通知


各快递企业、乡镇综合服务站、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快递暂行条例》及《湖南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违法经营问题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问题整治范围

1.违规收费行为自收取取件费”“保管费”“超区派送费等不合理费用未公示收费标准或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不符。

2.违法经营行为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业务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至建制村或自然村,强制要求消费者到指定网点自取。

3.服务质量问题投递延误、损毁、丢失且未按标准赔偿服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等。

(二)部门职责划分

1.沅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快递末端服务行业监管,受理服务质量投诉

2.益阳市邮政管理负责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按约定投递等违法行为。

3.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对违规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监督企业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4.联合工作机制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复杂案件(如服务违规与价格违法交织),实行一案双查,同步推进服务整改与行政处罚。

二、案件移送与协作机制

(一)线索移送规则

1.交通运输局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情形检查中发现快递企业存在违规收费、未明码标价等行为消费者举报经核实涉及价格违法问题的案件。

2.移送程序写《违法经营问题线索移送单》,附证据材料,3个工作日内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在接收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

(二)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工作协调会;

2.通过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执法数据互通;

3.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调查,形成监管闭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社会监督

1.举报渠道政务服务热线:12345;交通运输局专线:0737-2810880

2.处理时限简单投诉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信用监管与惩戒

1.对屡次违规企业纳入沅江市运输行业信用黑名单,限制新增业务许可;

2.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

(三)完善农村末端服务网络

1.推动企业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2025年底覆盖80%建制村;

2.鼓励使用智能快件箱,降低末端投递成本。

四、实施要求

1.各快递企业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

2.各乡镇政府配合开展普法宣传,引导村民依法维权;

3.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沅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违法经营问题线索移送单

2.沅江市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规范经营承诺书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7





附件1:

违法经营问题线索移送单


编号:YJ-JTYSJ-2025-××X

移送单位: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接收单位: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移送日期: 年 月 日

一、案件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被举报企业

(企业全称)

企业地址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涉嫌违法行为

(如违规收费、无证经营等)

二、线索描述及证据材料

1.违法事实概述:(简要描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表现及影响,例如:经查,××快递网点自2025年X月起,以‘超区派送’为由向村民收取每件2元取件费,未公示收费标准

2.证据清单消费者投诉记录(附投诉人联系方式);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收费凭证或转账记录(如有);

其他证据:_______________。

三、移送意见

根据《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违法经营问题处理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沅交发〔2025〕14号),现将上述线索移送贵局,请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意见。


移送人(签字):

联系电话:0737-2810880

接收人(签字):

联系电话0737-2721505






附件2:

沅江市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规范经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一、承诺事项

本单位郑重承诺,在经营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依法经营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不超范围经营; 按约定地址投递至建制村或自然村,不以超区派送等理由加收费用。

2.规范收费:所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公示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不擅自收取取件费”“保管费等不合理费用。

3.提升服务确保快件安全、及时投递,发生损毁或丢失按标准赔偿;加强员工培训,杜绝服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现象。

二、责任条款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以下责任:

1.接受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2.纳入沅江市运输行业信用黑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违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方式

举报电话:12345、0737-2810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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