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门预算表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77602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发文日期:2021-11-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重点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督促市级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核、审批、呈报全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转移危险废物审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协调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八)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报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运用实施监督管理。

(九)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广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开展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  9个,所属事业单位  2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截止20201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22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02人,离退休人员20人 。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行政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77.81万元,与20182402.2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24.43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专项减少,压缩经费。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53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1.75万元,比上年2238.38万元减少35%。占本年总收入93.7%。其他收入96.5万元,比上年72.63万元增加32%。占本年总收入6.3%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6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5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4.8%。项目支出392.7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5.2%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1.3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48.3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2019年度专项减少,压缩经费。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1,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6.63万元,下降3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65.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8.9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专项减少,压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6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400.39万元,占95.5%,住房保障支出65.35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工资福利支出(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890.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9.4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2.节能环保支出(类)工资福利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96,21,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0.11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9万元,完成预算的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4.39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3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22批次1550人次。2019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9.2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0台,保有量0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4.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接待15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开会、上级单位及各兄弟单位工作检查、学习考察。

 

九、关于 2019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2019年单位部门支出基本满足了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

本年度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按照《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20201号文件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单位积极组织各个相关股室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开展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本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投资财政预审-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2019年我局专项资金收入总计35万元,主要用于水质自动站建设,在使用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2019年度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绩效申报包括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

整体支出申报资金1185.81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780.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时发放单位干职工工资和各项福利,维护单位正常运转,保障干职工的基本生活。

项目支出304万元。此资金用于生态环境功能区域质量考核、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185.81万元,决算收入1441.75万元,增加了255.94万元,增长率21%,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支出预算是1185.81万元,支出决算是1562.24万元,增加376.43万元,增长率是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环保工作的监查监督的力度加大,导致差旅费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42万元,较上年减少53.62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压缩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14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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