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
技术评估报告
沅江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月
沅江市地处八百里洞庭腹地,位于湖南省北部,益阳市东北部,以沅水归宿之地而得名。东北与岳阳县交界,东南与汩罗市、湘阴县为邻,西南与益阳市接壤,西与汉寿县相望,北与南县、大通湖区毗连。东西长约67.67公里,南北宽约53.45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28°42′26"至29°11′17",东经112°14′37"至112°56′20"。下辖2个街道,11个镇,总人口74.16万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的通知》,湖南省各区县需要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
(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
(3)《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6号;
(4)《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3号;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20-04-01;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2)《关于进一步稳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18号;
(3)《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3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
(5)《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6)《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183号;
(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84号);
(8)《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益阳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益环函〔2016〕43号;
(9)《关于做好湖南省“十三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5-3;
(10)《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益环办〔2017〕13号;
(11)《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益环办﹝2017﹞19号;
(12)《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7〕25号;
(14)《关于转发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益环委办〔2018〕10号;
(15)《关于印发<益阳市环保局落实〈益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责任清单>的通知》益环办〔2018〕15号;
(16)《关于发布<益阳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2018-12-24;
(17)《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益阳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二批)>的通知》2019-12-23;
(1)《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土壤〔2018〕41号;
(2)《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953号;
(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的通知》;
(1)依法依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保评估工作和评估程序合法合规。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独立完成评估工作,通过系统深入分析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确保评估公信力。
(3)科学合理。评估数据采集深入细致,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分析论证严谨可靠,评估程序规范严密,听取意见全面系统。
评估对象为沅江市。
评估时段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至今,即2016年6月~2020年10月。
沅江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了《沅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大力推进。截至2020年10月,已经完成了方案的总体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超过90%。2020年开展了原沅江市电镀厂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作,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在农用地安全利用方面也全面完成任务,并且完成了化肥农药零增长任务及农膜回收利用任务,在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方面工作更是取得突出成绩,荣获全国“统防统治百县”的称号。但目前在重污染耕地确定方面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划定结果仍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进行调查;且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方面点的工作需要加强重视并于环保分局加强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