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股主要职责

索 引 号:694041623/2015-744912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5-05-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股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执行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生育保险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市管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负责市管医疗、生育保险对象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和核查;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鉴定;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市直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送达工作;指导组织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负责对工伤医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进行鉴定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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