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301768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2-0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法律援助中心

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精神,我中心2019年度法律援助预算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人员、机构构成情况

  市法律援助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7人。

  2、项目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管理、协调、监督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进行初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审批;

 

  (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四)对重大、复杂、疑难和群体性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委和市政府;

 

  (五)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六)负责收集并上报本市法律援助信息资料和统计工作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中心2019年度的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年初总预算收入为67.72万元。2019年单位的基本经费收入2018年预算增加了5.361万元,增加的原因人员的公用经费由原来的每人0.5万元按财政要求增加至1万元,共计增加3.5万元,因工资基数上涨住房保障支出由原来的4.907万元增加至5.211万元。

2019年收入实际完成136万元,比上年增减19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27万元,比上年12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需要发放的案件补贴也相应大幅增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0%,无变化;上级补助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事业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0%,无变化;经营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长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完成0万元,比上年0万元;其他收入为9万元,比上年7万元,增长327.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彩票案件补贴。

2019年,本部门支出142万元,比上年增减34万元,增长31.64%;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转移支付。其中:基本支出完成88万元,比上年增减4万元,增长4.25%,变化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54万元,比上年增减30万元,增长129.11%;变化的主要原因:增加转移支付。人员经费完成75万元,比上年增减1万元,增长0.84%,变化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完成13万元,比上年增减3万元,增长29.29%,变化的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增加

2019年,我中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9年度项目经费收入54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预算3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金19万元。我中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成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按要求发放补贴及办案(含咨询服务、值班律师等)补贴经费;培训和宣传经费;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产生的其他必要开支。

  2019年,我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9件,其中民事案件273件,刑事案件119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针对农民工、下岗工人、残疾人等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和便民联系卡15000余份,面对面宣讲法律援助基本知识600余人次。

  我中心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在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方面,我中心严格按照《湖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湘财政法【2018】13号)文件要求,统一归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严禁截留、挪用和不合理支出。制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按照《湖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中心将办案补贴提高至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每件1500元;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提高至每件800元;审判阶段提高到每件1500元。大大的增加了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

2、多次召开各项业务培训,遇到疑难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会亲自指导并全程帮助指派的援助律师,并集中开会讨论。

  3、进一步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扩大法援覆盖面,针对农民工、下岗工人、残疾人等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和便民联系卡15000余份,面对面宣讲法律援助基本知识600余人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大大扩大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和覆盖面。

4、全省实行刑事辩护试点工作,沅江法援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迅速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联系,设立专门的刑事法援工作点,配备专门办公室,制定了相应的值班律师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印制了工作台账,派专职律师实行全日制值班,并就值班待遇和法律帮助补贴标准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至此工作已得到顺利、有序开展,2019刑事法援辩护案件从去年的27件增加到今年的119件。

  5、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厉行节俭,强化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四、存在问题

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9件,其中民事案件273件,刑事案件119件。按《湖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每件800-1500元;2、起诉阶段,每件800-1800元;3、审判阶段,每件1500-3200元;4、死刑复核阶段,每件1500-3000元;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含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每件1500-5000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人员值班补贴等,我们2019年仅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就需要支付近60万余元,其中还不包括律师值班费及培训和宣传经费等必要的开支,但我们每年的专项经费仅54万元,这对于我们来说远远不够。

2省司法厅多次要求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在人民法院、看守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法律援助窗口的法律援助人员发放值班补贴实施政府购买,每人每天200-500元。但一直未能实施政府购买也没有发放应有的值班补贴。

、意见和建议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建议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我们也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热情为弱势群体服务,做到应援尽援,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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