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沅江市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301219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2-0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9年度沅江市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人员情况: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在职人员共91人(其中退伍军人10人,公务员70人,工勤编1人,提前退休人员5人,年中新招录新公务员5名),退休人员共23人。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沅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法治沅江建设工作。

(三)指导与监督全市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与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四)指导与监督全市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六)领导、管理、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及物资装备工作。

(九)负责市委法治沅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协调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基本支出为961.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0.16万元,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管理支出

2.年初总预算收支及追加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年初总预算为1094.32万元,年度可用预算指标数为1437.12万元,年度总支出为1684.55万元,结余7.51万元。

3.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 “三公”经费包含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共支出11.7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共支出6.39万元。较上年度共减少26.4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单位会议费共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的工作开展。

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专项支出336.82万元,其中主要包含普法宣传专项10万元,社区矫正90万元,人民调解及其他专项236.8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的日常基本开支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制定并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办理。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以确保固有资产的完整。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对应专项工作的进行。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在往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相关财务制度的建立,保证单位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及时与对口股室对接,保证资金到位的及时性,保障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沅江市司法局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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