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江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中央、省、益阳和沅江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法治实践,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高擎思想旗帜,法治根基持续夯实。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及重要条例规章作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2次以上。严格推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由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领学,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
二是压实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大法治事项。全市75个法治建设单位均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沅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程序。突出合法性审查前置关口,全年审查各类文件25个、行政合同及征求意见稿17个,5个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8个,备案通过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风险防范中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聚焦规范公正,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为目标,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依法依规注销执法证件283本。全市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共1312名,其中市直单位1101人,镇(街道、中心)211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31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持证人员12名,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基础逐步夯实。
二是深化执法监督制约。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问题线索34项。创新设立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13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扎实开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126份,评选优秀案卷10件,下发整改意见55条。印发《沅江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等制度,强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指引。
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建设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推广“智慧执法”“智慧矫正”,全面实行“营商码”赋码入企检查,提升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和“扫码入企”制度,严格管控涉企检查频次,同一主体对企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发布免罚、轻罚清单,全年不予处罚1449件,减轻、从轻处罚248件,累计为企业减负免罚203万元。推行“企业宁静日”“预告式检查”和“预约式体检”,对首批16家园区企业开展风险预防式服务,推动执法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延伸。
(三)优化司法服务,公平正义充分彰显。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一是优化诉讼服务体验。市人民法院成立速裁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广在线立案、跨域立案、“一窗通办”和全流程网上办案,让“指尖诉讼”更加便捷。发出《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行政机关收到后自行纠错,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个。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市人民检察院完善监督检查衔接机制,核查移送相关职务犯罪线索。构建大要案会商和提前介入模式,发挥审前过滤作用。协同人民检察院成立“沅·规”行政检察办案团队,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283件459人,发出检察意见137件230人,促进司法公正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推动成立“沅·创”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三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功能,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市211个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全年调解案件成功率达98.7%。创新“法院+N”“法官+调解员”等多元解纷机制,46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914件,司法确认289件,在线调解(庭审)845件,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四)聚力法治惠民,服务效能优化升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常态化开展“园区市长日”活动,市长每月8日深入企业一线听诉求、解难题,全年举办12期,有效解决辣妹子、海荃游艇等企业系列问题。有效开展“春雷亮剑·执行攻坚”行动,执结案件1043件,执行到位金额3465.85万元,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建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9件,挽回经济损失422.08万元。
三是法治社会基础不断巩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九进”活动200余场次。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打造法治文化阵地10余个。创新普法形式,拍摄的普法短视频被省级平台采用并获广泛传播,“法治星光‘典’亮生活”活动被《法治日报》报道,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有待加强。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新媒体运用和互动式、体验式普法探索不足,导致对部分群体特别是年轻人吸引力不够;宣传内容与群众日常生活的结合度有待深化,普法效果的显现度、认同感需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存在差异,服务意识、担当精神和执行力仍需加强,执法过程中不规范、不精细的现象偶有发生;行政执法监督的刚性和韧性有待增强,监督结果的运用和问责追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三)资源配置有待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仍不均衡,农村和偏远地区法律服务力量相对薄弱;法律服务产品的多样性、专业性有待提高,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高品质法律服务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高位谋划部署。市长亲自统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布局,主持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听取专题汇报,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市管干部考核内容,明确要求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个人述职报告。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市长亲自审定学法计划并主持学习,带动全市形成浓厚学法氛围。将法治课程作为干部培训核心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严格依法决策。在洞庭湖禁捕退捕、砂石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难点工作中,要求法制审核人员固定列席相关会议,确保决策依法依规。推动建立健全府检联动、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行刑双向衔接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协作机制的意见》,促进执法司法良性互动。四是强化督查问效。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印发交办单、督查通报等方式,推动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沅江市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在深入学习上再发力。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完善述法评议机制,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层层传导、有效落实。
(二)聚焦深化依法行政,在提升效能上求突破。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拓展非强制执法手段应用范围。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办案质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上出实招。健全企业法律服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涉企检查计划备案和白名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民生可感上见实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精准度。加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培养。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