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之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现将近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今年,市司法局向益阳市政府和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备案审查通过率达到100%,无迟报漏报,报备及时率达到100%。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市人大常委会或益阳市政府责令改正或被撤销的情况,报备合法合规。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结合省市要求,先后对我市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2次清理。截至目前,共审查政府合同及相关文件4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施决策,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总体来看,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合同管理责任到位,文件质量显著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确,制定程序不规范。对于哪些文件该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发布,哪些文件不需要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发布,区分不了。部分起草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意识淡薄,且认为程序复杂繁琐,不愿意发布规范性文件。导致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得不到保障。
(二)合同审核质量不够高。一方面人员力量有限,法制审核水平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合同拟制过程中,存在目的性太强,内容表述不规范、用语不够严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法制审核方面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为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文件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狠抓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审查与合同文件的审查都需要很强的专业性理论、实践知识,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建设一支担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高素质队伍。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考核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