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的以下1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执法证件即时失效。
序号 |
姓名 |
所属机构 |
执法证件号 |
证件失效日期 |
证件注销原因 |
1 |
高畅 |
沅江市司法局 |
湘080500007 |
2025.3.10 |
工作调动 |
特此公告
沅江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