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股

索 引 号:694041623/2016-744517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6-10-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起草优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残(亡)抚恤管理和伤残等级医学鉴定;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传编纂工作;指导光荣院、烈士陵园等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省级以上双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负责与驻军单位的联系;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经常性双拥宣传教育;调处军民矛盾纠纷。拟订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军干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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