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民联发〔2025〕1号
沅江市民政局 沅江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5〕26号)、《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益民联〔2025〕6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我市享受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救济政策的老职工基本生活,决定调整我市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自2025年1月执行。
二、经费来源。本次提标所需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执行,超出市级指导标准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自行承担。市民政部门将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测算及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沅江市民政局 沅江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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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印发 |